#閒聊,這種的要放過他嗎


wetty wrote:
鄭捷殺的也不是法官的家人, 所以法官沒有資格判他死刑?(恕刪)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意思很難懂嗎!再多端詳一點。

wetty wrote:
都己經21世紀了, 多數台灣居民還是很缺乏法治觀念(恕刪)

全民嚴苛檢舉就算違規大減,衝突也會增加...
法治要從小及家庭、教育教起,想當正義魔人喜歡極端的就去吧。

陳希恩 wrote:
以前我通常都是檢舉...(恕刪)


看他的自以為是,"要不要放過他?"的那種口吻.
好像看到蚊子要不要拍死牠的那種生殺大權握手中的快感.
這可能要請專業的精神科分析一下.
看不慣要執行正義請勇敢些,直接當面即時處理吧!
條杯杯不是都一直否認沒有躲著拍了嗎?
你不敢?
不會學超級英雄蒙個面嗎?安全帽你總有吧.

卸貨很大是嗎?
都街頭巷尾開的到處都是了!
為何那麼大的公司不列入營運成本裡面處理掉?

要報就報,別再那麼自以為是了!
上下貨的貨車~我大多不會檢舉!!!
轎車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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