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這段影片誰肇責比較大

如果開車無法注意力集中,還是建議你不要開車了
雖說你的路權較大,
但若看行車記錄器你也很明顯應注意未注意,
肇責恐怕很難完全避免.
應該是他該禮讓你先過(有但書)
就道路交通管理管理法來說 你是主道他是支道 對方該禮讓

而他又無號誌 更應該注意
但是 你應注意而未注意 也就是說你應該可以閃躲卻不閃躲造成意外
肇事責任也是有的
3:7-4:6比例可能性是有的
法律上來說,對方責任較大,但是光看影片,會覺得樓主也太不小心,有點讓人覺的是故意的感覺...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4 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這就是一般人說的帝王條款,但真的是帝王嘛?
開車上路注意路況是駕駛人的義務,一件事故一個巴掌拍不響,
當然會有案例是只有單方面無過失,
這條就是專門用來對付開車心不在焉的人。
樓主的影片讓我聯想到開車的時候,打方向燈準備要切線時,旁邊線後二個車位的小黃總是加速往前讓你不能切...抱歉離題了。

對方的車從產業道路出來是否闖紅燈不確定,樓主是否認定自己有路權,縱然看到了而不讓,反而加足馬力往前衝跟他硬幹,這點只有樓主清楚,但影片上的路口很大,視野非常清楚,説看不見應該很難採信。

我有發生有點類似的交通意外,對方是復興南路主幹道直行車,我是直角雙向巷子要跨越復興南路的車,我開車過復興南路時,對方車速很快,朝我的右車頭直撞,我的車子360度橫轉了幾圈在30公尺外才能停下來,修了十幾萬,判決書下來對方全輸,原因是我的車已經過了復興南路上的二條車道,對方是在主幹線上沒錯,但判決重點是它看見我的車橫跨卻沒有停下來,跟誰紅誰綠沒有絕對關係,給樓主參考。

討論再多也沒意義,反正在台灣法律之下,絕對是雙方都有肇責,只要有保車體險就是保險公司來付錢然後漲保費,沒保車體險就自己去跟對方橋或是摸摸鼻子塗牛屎,結案。

只能說,樓主的行車紀錄器是拿來叼自己的,是否因A柱擋視線根本不重要,沒人會認為鑑定跟判決會因為A柱而有所不同吧。
行車紀錄器是緊貼在前擋玻璃...

可以更清楚、無阻礙的紀錄前方動態...

反觀駕駛是在行車紀錄器後方30~50公分處...

視線本來就會受到車輛A柱的干擾...

一旦兩車的 速度&行進角度 達成一定的相關條件...

違規車輛的確會進入駕駛人的死角~~~

有經常在處理行車紀錄器影像的駕駛...

應該就能理解 影像視野 跟 實際視野 的差異...

然而...為何副駕駛座的乘客為何能夠發現違規車輛逼近??

因為右座的視野可以較清楚看見左邊動態...


在這個撞擊案例理論上是搶道車輛要負較多的責任...

但是一切要以肇事鑑定的內容為依歸...

拍攝車主當然可以主張...

有依照號誌行駛...因為視野無法發現違規車輛以致事故發生~~~


小酷林 wrote:
在這個撞擊案例理論上是搶道車輛要負較多的責任...


搶道嗎?

拍攝車利用左轉專用道直行搶道。
我和你是差不多的情形,只不過我沒有撞下去。

不過01上很多版友都叫我學你撞撞看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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