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nt180 wrote:
在台北市的市區有個...(恕刪)
阿 你一這樣說 突然發現 其實台北只要能停的 幾乎都會畫格子 能撈的救撈 XD
~悠哉悠哉~ wrote:
這樣還有人說中懇.進到別人土地移動別人東西跟把自己東西放到別人土地也能畫等號.
去啊你現在可以去試試把機車停到別人家然後說不準移動否則會告他看會怎樣!...(恕刪)
阿Ree wrote:
個人覺得重點不在移不移東西上.....
試問台灣有多少機車族?.....照上面講的....
停機車時...那是不是
不管停機車格,停公有私有停車場,停別人家門口,停別人私人土地,停紅線黃線黑白線亂七八糟的線
我都不能移別人的機車.....不管你停的進不進去....至少機車確定是私人財產,有車牌有執照的....
也就是將來不管我機車停哪,你移動了我就可以告你?
回到樓主問題,這些箱子你怎麼證明是私人財產?我覺得像垃圾,移動他又如何?....
當然樓主把車停在像私人土地的地方,那是另一碼事,我們局外人拿什麼判定是私人土地?水溝蓋?
所以這個屋主可以告你,你在他的私人土地上移動他的私人物品?侵占?
我對疑似地主的人佔位 及 移動東西停車的樓主 沒什麼意見,誰對誰錯不是我們看看照片就能判定的
個人只對移動不知誰的東西,就告人這個判定覺得奇怪....歡迎砲,我無所謂~單純提出問題討論~
...(恕刪)
jack0101 wrote:
第一章椅子沒問題 第二張椅子放在水溝蓋上 所以是路霸 水溝蓋絕對不是私人土地 ~
如果是私人土地第一台車沒問題 第二台車超過水溝蓋了 "未依順向停車"有問題 ~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