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dy0328 wrote:更新檢舉結果在 1F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看起來是成立的,其他三項尚未結案 (43、45、47) 賀喜樓主檢舉成功。我也不喜歡檢舉,但為了矯正違規者的惡習,不得不 每天檢舉。
buddy0328 wrote:更新檢舉結果在 1F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看起來是成立的,其他三項尚未結案 (43、45、47)...(恕刪) 影片就不再看了那就是只有這個會告發而已警察不太可能會幫你這樣重複告發的
buddy0328 wrote:43、45、47 結果,更新在 1F ...(恕刪) 所以是你檢舉的條項款全部開單嗎?所以他總共被罰了900+6000+600+1200=8700元?就憑我跟超過50位交通組承辦員警交過手還有超過兩萬件動態違規檢舉的經驗一句話不可能我只能說承辦員警這種官方回覆的公文看看就好你有沒有發覺不管你檢舉哪一條過去他的回覆都是一模一樣你叫他貼出告發的罰單給你看或是跟他索取每一罪一罰的舉發單號他一定不敢給你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上次檢舉台中市的違停就是請他告知我該車是告發哪一條項款他不敢說還回覆我"警察沒義務告知檢舉人該車所告發條項款"還是台北市好問了一定都會講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我跟你保證他絕對只告發一條而已而且絕對不是6000元那一條
其實有告發就好,幾條不是很重要網友熱心提供的方式總是要有個交代比較好給其他網友參考順便給三寶警惕一下如果能因此減少三寶的數量也算是功德一件今天晚上也收到了人生第一個感謝主要是內線龜車蓄意在我左後併排於是就先將內龜擋起來讓要超車的從中線過去後來內龜也很無趣的加速走了
car888 wrote:+1該車的行為,就屬一項違規而已。同一次行為,建議不要搞什麼分開檢舉,把檢舉制度玩壞了不是好事。...(恕刪) 說的是真的阿不過也不是把檢舉制度玩壞啦是警察根本不會理你阿你多寄只是做白工而已阿我就檢舉過一台車違規臨停他停在轉角紅線+行人穿越道+人行道上我三項都寫上去阿所以員警會告發300+600+600=1500?想得美喔後來我寫信去問他是告發哪一條他說他告發紅線臨停300元最便宜的那一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