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洛杉磯 2114 E Foothill Blvd, Pasadena, CA 91107美國 這家IN-N-OUT前面十字路口過馬路時也差點被車子撞,對方還有空奉送一句髒話。
講句有點難聽的實話,會以外國月亮永遠比較圓的大概是待的時間不夠長。
對我來說,在台灣或是在其他國家,過馬路都得小心。
因為不管哪邊都有不守規矩的人.以及誤解規矩的人,還有對規矩和習俗有不同解釋的人。
行人有絕對路權是因為行人和任何車輛發生碰撞,都難免受到程度不一的傷害。
但這絕對路權和應注意前方條款的意義類似,都是告訴駕駛:
有人闖紅燈違規不代表你可以合法撞下去。
規定是死的 命是自己的,推廣正確觀念是好事,但別忘了只有自己能隨時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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