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阿瓜~ wrote:
前面貼好幾次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
不用體傷 一樣可以構成肇逃 只是不是刑事而已


是的, 不是刑事, 那就是民事.

民事只管你有沒有「財產上的損失」例如車子壞掉.
車沒事看不出來有任何問題, 也是告不成.
即使車子有損傷, 只要沒錄影, 沒有當場找警察來,
就是沒辦法證明誰撞了誰, 一樣是沒辦法求償.

然後給那些憤憤不平的人, 樓主今天問的是什麼有沒有
看清楚, 人家是問有沒有辦法告對方, 很多人就是從
法律觀點來討論能不能告,告不告得成,告成會不會有
希望得到的結果, 什麼時候變成坦護撞人的人了?

法律是人民行為的「最底限」, 都說是底限了, 自然不見得
一般人「期望」的道德標準. 還有人舉什麼女朋友或老婆被
別人摸?! 牛頭不對馬嘴... 人跟車是一樣的東西嗎? 適用
一樣的法條嗎?

台灣民眾普遍的法律素養實在是.....

另外, 撞到樓主的人, 夜路走多早晚會遇到鬼. 哪天就不要
撞到兄弟之類的, 人直接被拖走...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seatree wrote:
都說是機車屁股被汽車輕輕撞一下,人根本沒有摔倒也沒有受到任何傷害,你還要車主去給醫生診斷,把跟這件小碰撞無關的小傷拿出來告,這還不是"沒事裝有事"嗎?
不要以為這樣亂搞都不會有事。


我曾停紅燈時,被後車輕輕頂了一下,嚇得馬上抓緊手把
後車馬上探頭道歉,我見沒事也就算了

沒想到回家後發現腰扭到了,隔天下不了床…

發生碰撞後,千萬不要先說自已沒事,因為有些傷不見得當下看得出來
要說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受傷,要去醫院檢查才知道

Ting840813 wrote:
今天騎機車上班 被...(恕刪)


沒行車紀錄器的話就調路口監視器
先告他再說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這種人超討厭!!!
惱羞~~~

行車紀錄器真的很重要!!!
可是我自己也沒有XDDD"
覺得自己有年齡了,給您佩服一下是OK的。
但我也要說,我不知道會碰到什麼樣的人,擔心惹錯人,而把平靜的生活惹得烏煙瘴氣。
所以選擇退一步,當然,說我鴕鳥或膽小,原則上我也小承認啦!
尤其當下車上載著家人的同時,就不能只考慮自己了。
以上分享您參考,也希望沒激怒您。
陳阿瓜~ wrote:
個人覺得有稍微表示...(恕刪)
或許不叫告 當下氣不過還是可以向警方備案
別以為沒錄影就一定拿對方沒轍 以前沒行車紀錄器的時候難道都沒行車事故?
我是覺得可以先報警
說自己有被撞,但是對方跑了,雖然自己沒事,但是要留個記錄
免得哪天對被對方陰了你也不知道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樓主被撞這敘述,我看不出他哪裡錯了罪有應得.....他算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

如果是被害人.....那一堆人在檢討被害人....這是什麼世界呀!!!


女孩子被強姦.....就在怪你女孩子裙子幹嘛穿的那麼短.....都已經晚上來還在街上走路幹嘛........你要是去報警就會讓家人蒙羞.....報警對方是什麼角色你也不知道,不要害你的家人都被當消波塊了.......所以都只能隱忍姑息養奸....被害人越來越多........台灣以前還有印度都是有這種想法..............

沒想到台灣現代也是如此........




lyre1710 wrote:
你有損失嗎?
沒有的話
為什麼對方要道歉?
為什麼對方要下車看?
為什麼對方要態度好?
他沒欠你啊
因為你沒損失


家教好好喔
那我吐你口水也不用道歉了

你有受傷還是損失嗎?
lyre1710 wrote:
你有損失嗎?沒有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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