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斑馬線難道不該比照直行車優先路權嗎?

行人在斑馬線是絕對路權.....
走斑馬線就算闖紅燈也還是絕對路權(頂多吃個罰單)
正常行人多會正常行走注意車輛
反過來說車輛接近斑馬線就要提高警覺
不然出車禍,法律上吃虧的一定是駕駛,而不是行人
除非駕駛能證明完全沒有反應機會,才有一點機會...
但過失傷害之類的刑事責任可能還是難逃...
畢竟行人受傷的機會大於駕駛......

killer-sean wrote:
行人是有優先權沒錯...(恕刪)


因地而異,北部稍微比較多車會禮讓行人,
中南部就...我就不知道了,
2~3年前看到的是跟北部有差。
絕對支持在行人燈號綠燈時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擁有"絕對路權"!!!!

在我印象中的政令宣導是"車輛禮讓行人,行人快速通行",

不過... 行人走的慢沒關係, 但偏偏就是一堆行人走的慢就算了, 還邊走邊當低頭族, 這是怎樣???

沒錯!!! 我老婆就是這種人!!! 慢慢走又偶而當低頭族!!!

很多次在過馬路時我老婆都問我說 "幹嘛走那麼快?!!!"

當我一回答她行人要快速通行啊!!! 她就會理直氣壯的回我說 "這是行人過馬路的時間..."!!!



再來... 轉彎車禮讓行人先行很正常,

但是, 該死的就在這, 偏偏行人號誌燈綠變紅之後,

車輛號誌燈也跟著變紅!!! 車輛號誌燈也跟著變紅!!! 車輛號誌燈也跟著變紅!!!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假設所以車輛駕駛都很守規矩, 我想這樣大概轉彎車也不用轉了....

前一二三台車還好, 後面的車就等下一輪綠燈, 然後繼續等龜速行人通過, 然後每一輪綠燈都過個三輛車這樣 (比喻~)

rexone777 wrote:
行人在斑馬線是絕對路...(恕刪)

話說的沒錯,
如果不幸遇到三寶被撞了,
去見閻羅王時就跟他說,我有路權放我回去。
這確實是人的問題,不用扯到政府,

我在日本玩過三個月,每台車遠遠的看到我站在路口,都嘛先停下來觀察我是不是真的要過,

如果有行人要過馬路,只要車子先看到都嘛至少保持十公尺以上距離,誰跟你親蜜接觸,

現在的人是改不了吃屎了,有心的話,現在開始教育你的下一代,請他們尊重週邊的所有人,

但是依我看是沒門啦,現在的人都嘛一付社會就是要人吃人的的概念,禮讓就叫作吃虧,

整體社會風氣就是這樣,就讓大家一起付出代價吧。
小弟我開車最火大過馬路給你慢慢走的那種一付我走在斑馬線上有種你撞我的嘴臉!

當我是行人,我看到轉彎車輛停下禮讓行人的時候,我會小跑步並點頭致意!

也許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發生交通意外也受到比較大的保障,但不代表「誰管你,路權是我的,我要怎樣慢慢走就怎樣慢慢走」這種心態是對的。
這是交通部的問題 -- 懶的修法擺爛 !!

在都會擁擠地區, 根本就不應該允許汽機車右轉跟行人爭道, 交通部只看歐美的例子, 別人是地廣或人稀, 況且台灣駕駛多數修養不夠, 難保那天不出事~

另外交通是講優先順序, 不是講禮讓!!!

千歲國際機場 wrote:
這確實是人的問題,...(恕刪)


美國更扯,一個馬路空空的,一條斑馬線,一個行人過,沒有紅綠燈,遠遠車就停下來一排,就看著一個人過馬路,大家才慢慢開車過去,那個過馬路就是我,看到這幕,我真的想拿綠卡,在國內,我很多次過馬路,對面左轉加右轉車,沒一個人讓我,結果竟沒辦法過綠燈,又退回來,真的很無言
weiweiwu wrote:
小弟我開車最火大過...(恕刪)


我過馬路最火大的也是車子一付要親過來的樣子,

平常我過馬路都是小跑步,但要是有車子一直要靠過來,我就會慢慢走,

走到一半還拿手機出來看,幹你有種撞過來啊,沒水準。
講來講去.講白點.臺灣人就是缺少會去在乎別人的感受...

奧客?違停?禮讓行人?行人快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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