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印象中的政令宣導是"車輛禮讓行人,行人快速通行",
不過... 行人走的慢沒關係, 但偏偏就是一堆行人走的慢就算了, 還邊走邊當低頭族, 這是怎樣???
沒錯!!! 我老婆就是這種人!!! 慢慢走又偶而當低頭族!!!
很多次在過馬路時我老婆都問我說 "幹嘛走那麼快?!!!"
當我一回答她行人要快速通行啊!!! 她就會理直氣壯的回我說 "這是行人過馬路的時間..."!!!
再來... 轉彎車禮讓行人先行很正常,
但是, 該死的就在這, 偏偏行人號誌燈綠變紅之後,
車輛號誌燈也跟著變紅!!! 車輛號誌燈也跟著變紅!!! 車輛號誌燈也跟著變紅!!!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假設所以車輛駕駛都很守規矩, 我想這樣大概轉彎車也不用轉了....
前一二三台車還好, 後面的車就等下一輪綠燈, 然後繼續等龜速行人通過, 然後每一輪綠燈都過個三輛車這樣 (比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