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

說得好!!!!!



joumam wrote:
偷偷摸摸就是小偷或是...(恕刪)
這真得的講的太好了啊!!!!
Tom_Deng wrote:
自己要想清楚自己再說...(恕刪)

fly48 wrote:
看吧!浮濫檢舉的弊...(恕刪)



小偷行為 那偷了什麼東西
去告竊盜罪啊
告的了隨便你
乖乖去繳罰單啦
全面科技執法不就好了!
軟體依據規則判斷~
違規就是違規~沒得上訴.

z12343135 wrote:
不需要我說,你再繼續檢舉下去,我相信你自己會遇到,我也認為你自己會用你的經驗來跟大家報告,期待你的報告。...(恕刪)



我已經遇過了
我的經驗就是乖乖繳罰單
不會上網該該叫
這個社會有借有還,你們檢舉人認為偷偷摸摸的檢舉沒有問題,相對的也會有人認為要制止這樣小偷的行為。

還是那句話,有本事,要讓我們服氣,就光明正大的來。不要躲在後面。連警察要開單,都會以真面目示人,何況你們這種連警察都沒辦法考上的人。

z12343135 wrote:
我看過檢舉人被找到的樣子,我希望當有天你們被找到的時候,口氣還能像現在這樣猖狂。


你第一天來01??

01有個檢舉人,新聞紅透半邊天,被肉搜,個人資料還被公開在新聞和網路上

但我看他還是活的好好的,現在一樣持續元氣檢舉,也常常在這蓋檢舉大樓

看來就算被你們找到,被肉搜也不過如此而已
偷偷摸摸就叫小偷。
A辣愛怕跑 wrote:
小偷行為 那偷了什...(恕刪)

A辣愛怕跑 wrote:
小偷行為 那偷了什麼...(恕刪)

重點應該在於,到底檢舉違規中,真正違規的比例有多少。
又還必須考慮,在檢舉案中未違規的案件,有哪些是惡意栽贓檢舉,又有哪些可能是雖然違規但檢舉資料不足(例如拍照不清)等等。

其實現在就是違規基數太多,即使只有比例低的誤檢舉或惡意檢舉,還是會造成數量很多的情況。

問題根本就是違規太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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