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本身不守規矩的檢舉達人方法

太好了,接下來大家努力一起酒駕,只要90%的駕駛酒駕,法規就會被法官提出異議修改成酒駕出車禍只算車禍而已!!
Johnny_depp wrote:
真的! 台北市當模範都市就好.... 呵呵呵


模範都市的交通違規統計

闖紅燈超多的,有可能是被檢舉的變多
學生小屁孩或老屁孩幾乎是沒在鳥紅綠燈的

違停差不多

傷亡人數有下降,這是好事啊

我是裝4鏡頭.魔人我也會專門等他的.跟一下後四下無人8mm小鋼請他.個人沒有那麼正義.也會出賤招!
正常文明人的邏輯:“好,我下次不要再違規了。”
樓主邏輯:來互相傷害啊!
我認為這有語病,不守規矩就已經違法,這沒甚麼好爭議的,心理不平衡就去檢舉違規的人吧,但如平均一天檢舉一件的我來說,我也不是吃飽了亂檢舉,而警方也不是吃飽了依我提供的資料開單。台灣就這樣,違規的人不先檢討自己的問題,反而怪他人云云,如果有異議可以循管道申訴,我默認不影響他人行車時的違規,但會檢舉太誇張的違規~如併排停車...
j380825 wrote:
我是裝4鏡頭.魔人我也會專門等他的.跟一下後四下無人8mm小鋼請他.個人沒有那麼正義.也會出賤招!


很多年前新莊市內有一名有家庭的機車騎士,騎車騎在路上被不明方向來的子彈從背後射中摔車死亡

刑警單位查了很久,還是沒有查到可疑的兇手

.....真不幸!

自由時報 wrote:
新婚夫婦共乘 老婆懷孕
〔記者黃其豪、吳仁捷、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縣新莊市昨天晚間傳出離奇命案,在貿易公司工作的36歲男子黃國賓,騎機車載妻子返家途中疑似被槍擊,黃似不知中彈,行進一公里後突感不適倒地,雖送醫急救,仍因傷重不治。



您發射小鋼彈時,可能先看一下車上有沒有載女性或有小孩,不管開車或騎車,不然就誤傷妻小了.
搞不好開車的話被您的小鋼彈射中,駕駛還有可能失去控制波及路人啊

真是慘烈的難以想像啊.....

誰規定要300匹馬力以上才能超速?????
一台小50的機車在限速40公里的路上就騎不到60公里嗎???
這樣就是超速阿!!!
我的車不到110匹馬力,高速公路限速100/110公里,
我要開也能開到140,150公里以上,
這樣就沒超速嗎??不能超速嗎??不算超速嗎??
到底是先有不守規矩的違規人出現,造成檢舉人的出現??
還是先有檢舉人的出現,造成不守規矩的違規人出現???
真的是本末倒置,貽笑大方阿~~~
我是A-Shin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104年 wrote:
 為求徹底改善違停熱點違規停車問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特訂定「104年執行民眾多次檢舉同一地點違規停車案件執法策進作為」,除編排優勢警力嚴正執法、加強執法強度外,並定期分析違停原因、研擬改善方案,必要時偕同交通局、停管處等交通單位進行會勘,針對違停熱點周邊停車空間供需比例及交通工程設施等分析違規停車原因,共同研議相關改善作為,從源頭解決違規停車問題


至少有兩個分局員警有跟我說過,這是真的,我也親眼看過,同一地點如熱門幹道的紅線有民眾持續舉發違停,分局或派出所會特別安排勤務去站點掃蕩,不過就是掃蕩完後,原先被掃過的民眾可能不敢繼續違停,但空出來的位置就會有其他民眾去違停

這種就是長期抗戰了,中短期要掃到這區域普遍會到訪的駕駛都知道不可以任意違停
長期就是檢舉到駕駛提升道安觀念及法治精神


光看七月份酒駕數據就知,台灣的駕駛人是真的沒在鳥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的
開心喝完就上路,開心想停哪就停哪,誰會鳥其他用路人啊...呵呵




反正大家就繼續違停繳罰單啊...又沒差... 呵呵


Johnny_depp wrote:
至少有兩個分局員警有...(恕刪)


目前政府的態度就是,

被酒駕撞死是你家的事,私領域,

同樣的,

愛違規被民眾檢舉一百次,

也是你家的事,

所以一直吵鬧的違規者,

根本不會改變什麼啦,

因為那是你家的事。
這篇文章可以留幾十年來看看

到底會不會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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