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xiwlm wrote:這位大哥這樣剪線超車...(恕刪) 好像是在苗栗路段,這路段是國道二隊管轄,會開單的機會還蠻高的,還好不是國道三隊與七隊,這兩隊就算兩車併行變換車道沒撞到沒失控都不會開單,那才是會氣死。
交通志工 wrote:好像是在苗栗路段,這路段是國道二隊管轄,會開單的機會還蠻高的 所見略同,大大內行的唷對國道警察第二大隊,印象還蠻好的,所以我前面有鼓勵樓主這案可以投投看交通志工 wrote:還好不是國道三隊與七隊,這兩隊就算兩車併行變換車道沒撞到沒失控都不會開單,那才是會氣死。 加一個國道一隊只要後車沒有急踩煞車、閃避、失控、甚而肇事,多近都沒關係,都可以叫沒影響後車行駛,不宜開單
早先開職大貨一天到晚都在高速公路上跑,其實高速公路上的70%以上的用路人都還蠻懂行車禮儀與互助的.慢慢的民智越來越退化,嘴巴上只會講[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後,在路上開車就不太好開了.*此時已不開大貨車了.現在 很多人開車完全不用腦袋,就好像在玩電動一樣,玩電動也就算了手上還拿著完全路權的尚方寶劍在亂砍,一切的行車禮儀那些的互助與禮讓根本沒有回事,命是你的我管不著,但 當機會用完時你就只能選擇[命運]了....隨人宏幹.
正確的觀念, 很多人以為馬路是他的, 慢車讓快車先行, 歐洲都是這樣, 唯獨台灣就是一副我有路權, 我不給過就別想過, 殊不知這樣是為自已製造危險...以下參考, 佔馬路後車沒耐心超車對撞噴回撞到機車男, 長眼睛才是安全, 不是我慢慢騎不管別人就會安全......讓人先走, 別人成為你的衛星, 有事他先碰到, 你安全, 你不讓他走, 有事你一起碰到....是的對方盲彎超車可惡, 但自已被撞進水溝了.....別人急讓人走是讓自己安全yanyu_911 wrote:強行要超車..他是要超車為何要超?一定是速度比你們快.他沒有蠻橫 他有禮貌性的暫停一下[請你]讓他.開車是可以很從容很愉悅的一件事,只要把心放寬點[鬆個油門]人家會非常感謝你的.*我稱之為[行車互助禮儀].強行要超車..他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