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daniel0707 wrote:當了警察他們可能就會變成討厭檢舉達人~因為除了本身的事務要處理外,還要搞這些~根本沒那麼多美國時間吧!!所以還是繼續當檢舉人就好!(恕刪) 那就請不要違規,違規不是就大量增加警務人員的困擾嗎?麻煩了~ 感恩
jaeasy wrote:確不確定~你可以等樓主貼成立單阿~ 你可能不知道,這個點的紅線外機車違停,我檢舉應該超過3年,所以有沒有舉發,我一清二楚啦!最高紀錄應該是同一車約被我檢舉 15 次,還是消失呀!沒舉發會只有這幾台違停在車道紅線?你太小看違停大軍了!
evadaniel0707 wrote:所以您目前工作也可以不支薪就對了~ 警察有薪水呀,一個月領個六七八萬的你講的那些鳥事,家暴,詐欺,小孩離家出走,本來就是警察該做的事領六七八萬,還不想做這些事,還稱為鳥事,這麼沒工作熱誠覺得那些是鳥事不想做就別幹了吧,對大家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