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警察有這麼認真就好了!

這麼明目張膽,故意要造成混亂,警察執法也要被酸,像樓主一樣只會在網路隨便發言幾句,有意義多了
advantage wrote:
看了台大學生被帶走,...(恕刪)

米咖 wrote:
我11月10日晚上...(恕刪)


不服從指揮怪誰?
有警察在的路口 以警察指揮為主
你一定在那邊按你自己意願騎車
被開..怪誰?
駕照要不要重考?

advantage wrote:
你駕照真是白拿了,...(恕刪)

警察是選擇性辦案啊...
看路口就只會攔2輪...
4輪大爺直接放行,不是好棒棒!
Here's To Change - 去發現去改變
一群人在支持警察,我也支持警察嚴格執法啊!
問題不在這個活動合不合法,問題在警察平常執法不認真,抓這種小咖就特別努力..
搞清楚人家在罵什麼,很難嗎?
我是覺得

那群人當初找個沒人的地方先猜拳

然後輸的人脫光衣服騎著腳踏車去玩大富翁 最終效果也是一樣

何必拖一堆人下水呢 是吧



搶曝光的方法很多種 挑了一種最白癡的 我也真是醉了
貓老闆
橫島忠夫2 wrote:
我真的想瞭解一下,今天國家立法需要兩段式左轉,你不爽召集一堆人去卡位,挑戰法律。被抓唧唧歪歪說合法待轉,如果警察放出錄影證據證明你在同一路口待轉四五遍以上,請問是不是挑戰法律?試問挑戰法律大陸或新加坡怎麼處置?

我TMD的問你合法待轉是跳戰哪條法律
說啊!
我的部落格,歡迎來坐坐:blog.yam.com/weatherman
米咖 wrote:
人家演戲有錢賺搞不好還有加班費, 我只是普通公民還要請假一天或數天且扣薪水.....


革命本來就要付出代價,現在是和平太久,大家忘了

既然打算這麼作,就要考量可能發生的後果

連一點點後果都不想承擔,有什麼資格承擔爭取改革的結果

決心何在?

中山分局

我也是笑笑的啦

不過該鼓勵他們是檢舉真的處理速度很快

就這次的事件

我覺得學生被抓是理所當然

學生被抓的原因還是一句話
他被抓的原因不是玩大富翁
而是他不願意配合警方攔查
警方自然可以行使他們的權力將人帶走
要玩待轉大富翁先具備一些法律常識

大概兩條:
配合警務或義交人員之指揮
違反者可依不遵從執法人員指揮開罰

配合警察攔查
警察叫你靠邊當然就靠邊給他們查證身分
你不配合攔查警察本就有權力懷疑你的身分

不然路上那些被抓的(然後警察的密錄器上新聞)
他們也可以像學生這樣?


但是來說一下中山分局
平常警察不是說警力不足
結果抓個無限待轉跑出這麼多警察根本違反比例原則

但是也證明一件事
中山分局其實警力非常足夠

但是問題又來了
為什麼在足夠的警力之下不嚴抓違規?
中山北路二段的醫院跟飯店那邊每天慢車道都被違停佔滿
卻不見警方去取締
反而出動這麼多警力去攔查待轉的騎士?



中山分局警力這麼充足,怎麼不去抓抓中山北路二段慢車道的違停????




米咖 wrote:
我11月10日晚上...(恕刪)


開60條這算是硬栽贓的!
尤其是依規定待轉.交通規則又沒說不能連續待轉!
何來違規?

服從警查指揮沒問題,但警察的公權力不能侵害個人自由意志!
就像我好好停在路邊也沒違停,警察有權力不准你停叫你走嗎?

台灣的法治就是這樣!該辦的都說沒法可罰!
真的無法可罰的,就硬栽贓開罰!
什麼法治社會只是假法治真專制!
認真也被酸
不認真也被念

advantage wrote:
看了台大學生被帶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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