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子哥 wrote:掛螢光車牌真的很好笑~立委真是腦袋破洞~~租賃車牌~借來的車~怎麼掛?當把酒駕車輛改掛螢光牌~但是車主非酒駕行為人~車主開車時被別人異樣眼光看~改車牌已經構成妨礙名譽了~~與其這樣~乾脆只要是酒駕車輛就直接沒收銷毀~~我看誰錢太多還酒駕~連借車的人都沒囉~~~...(恕刪) 你以為你誰阿不需要特別私訊給我啦然後酒駕非車主本人??你都知道他有酒駕記錄或是會酒駕了你還把車借給他,那等於是共犯掛你螢光車牌也只是剛好你如果不把車借他那還會有酒駕非車主本人問題嗎??然後租賃車牌又如何他敢第一次酒駕被抓租賃公司自然會想辦法中止合約或是對他求償營業損失你這麼擔心該不會你常常把車借給會酒駕的人吧所以擔心被掛螢光車牌吧
b194555 wrote:台灣很極端的,有錢人...(恕刪) 有錢人怕被關是正常有錢人更怕被鞭刑看看新加坡晚上塗鴉完立即出國也被抓回去接受鞭刑連國外總統求情也被拒2個年輕人還沒被鞭就嚇到哭死了如有錢人被人知道要鞭刑哪些人往後面子怎掛得住而且鞭完好幾星期連坐都不行有錢人最怕是沒面子
把車門鎖緊 把車窗關起來 假裝睡覺 駕駛可沒有向員警表示:我不要酒測這種用旁門左道不配合酒測的 不算拒測喔不配合酒測 ≠ 拒測 ~~~ 台灣某行政法院認證過的天才理論拒測罰18萬 別傻了 你就算罰180萬一樣罰不到這種歪步的啦
所以政府要的是錢對吧?難怪只敢改到18萬 怕改到180萬酒駕變少了拒測的比例就變少收入就變少了是吧?政府利用人民賺錢 就跟香菸健康捐一樣漲個幾十塊 不敢漲多 也不強制禁止 怕抽菸人口變少收不到錢是吧認清事實吧 這就是政府 要錢的手段不要以為政府很蠢一直不修法 其實很聰明的 我叉
A辣愛怕跑 wrote:把車門鎖緊 把車...(恕刪) 其實這問題真的很兩難如你今天開車太累停在路邊休息一下就睡死了而且天氣熱所以開冷氣睡死了警察看到車子沒熄火敲門沒回應真的不知是酒駕暈睡還是累了暈睡要破窗測酒駕嗎如不是酒駕會被告到死真的沒員警敢冒險萬一是開大牛的誰敢碰所以員警也很兩難
not for sale wrote:其實這問題真的很兩...(恕刪) 很兩難嗎??可是我怎麼記得之前也有許多次新聞報過相關的事件警消破窗救人之類的況且如果警方看到車輛未熄火然後車內有人叫不醒如果因為這樣就不敢破窗或是離開到時候車內的人如果出甚麼易外是不是又要被人嘴砲說警方消極處理導致民眾意外喪命車內之類的人阿很會為自己犯的錯找理由你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