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畫面曝光!科大生過彎失控遭休旅車撞斃

看來金幣太弱了,應該裝置更具彈性的護欄才適合!!政府機關應該更用心於交通安全上,方能減少百姓無謂的傷亡!!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記得看影片,彎道有插...(恕刪)

icchenk wrote:
R.I.P.預防勝...(恕刪)


自己撞到電線桿掛了,家屬還申請國賠咧

政府官員應該不敢裝...
always CoCa Cola wrote:
講實在有點不懂, 機...(恕刪)



就是,早點結束人生。


EthanTs wrote:
喜歡動不動說人四輪...(恕刪)

要說啥?
就騎士騎車行為導致事故啊
還啥四輪嘴臉~~~~
就一般人認為沒過失的案子卻可能會要負擔一大筆的賠償金

這也是為甚麼蠻多人不樂見重機上國道的原因吧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在恐龍面前,一般駕駛人應該都是車神,應該甚麼狀況都要能注意才是

icchenk wrote:
可以效法日本設置護欄,避免車輛失控衝到對向車道造成人員傷亡!!




這個機車撞上去更慘吧?



EthanTs wrote:
喜歡動不動說人四輪嘴...(恕刪)




是不會出來數輪子了

AIRIRI wrote:
休旅車超速無誤!...(恕刪)


休旅車超速又

在自己車道上超速 開他超速罰單好了

關對向機車什麼事 滑到別人車道 有事嗎?

會判有事的絕對恐龍法官
四輪判沒罪的話

可以跟家屬求償車輛損害、精神時間損失嗎?

很多父母早早規劃贈與、房產什麼的

可請求遺產來賠吧

咖灰加奶 wrote:
休旅車超速又在自己...(恕刪)


你認真了~

這是在反諷台灣恐龍法官
就是要判你一條超速,判你過失致死
但往往都忘記對面那個是超速到灣不過,還滑到對向車道來被撞!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67047國光號超速撞死翁 猝不及防判無罪
很多人說休旅車駕駛很倒楣,不應該以過失致死移送,或是重機在高速公路被壓死所以反對等。
警察測繪事故現場做筆錄,收集兩造資料移送檢方(警方無權對案件認定有無違法或不移送)
檢方調查偵查對被告所有有利與不利的證據,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最後有罪無罪之判決,才是法官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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