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33 wrote:我兒子就是發生後者狀況,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機車部份沒有超速,判定無肇責因為有受傷,對方保險也算積極最後修車.醫療實報實銷.衣物手機受損.後續醫療雜支..等,賠了4萬多如果是學生還可以申請學校的團報如果有自己保醫療.傷害意外險...也可以申請不是只能申請一個地方哦~車禍有受傷的一方,不要一開始就想以刑逼民先看對方態度再說吧,沒有人願意發生事故如果態度良好,我方最起碼不要人車受傷了還要倒貼,這樣就好了(恕刪) 有良知良見的優良用路人,好心會有好報的!最怕遇到車禍就好像遇到財主一樣,實在不可取!
汽車 100% 肇事責任 !因為汽車右轉、跟本沒在看慢車道有無直行車。別想用什麼機車騎太快,來撇掉自已的責任。今天就算直行機車騎40km、冒然撞上去撞到胸腔,一樣會嚴重傷害。右轉就是打燈,多等一下,看看右方有無直行機車,這是很基本常識。看到有車又硬轉,責任想撇也撇不掉。
現在還有人在分撞到車頭車尾?轉彎車就是要讓直行車 要轉請確認不會被直行車撞到 甚至讓他剎車了 就不對警察最懂這些了有一次我騎機車騎很快 警車在我對向打左轉燈要左轉 我離他大概有200多公尺遠我前方都沒車 他在那等到我過了才轉等了大概有5-6秒之久 呵呵先轉先贏 阻礙交通的習慣要改一改 每個人都會直行與轉彎 轉彎時讓別人大家都方便
右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方式一般認知是汽車慢慢右轉到轉過去,要右線直行車飆多快都撞不到的程度也就是轉彎車要距離右線直行車要非常非常遠(或完全沒車)再右轉會被撞到,表示距離不夠遠,沒禮讓....除非能證明機車真的速度快到超速,可能機車多個10~20%肇責...轉彎車還是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