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7-G7 被超車就惱怒要攔車了= . =

引用你的「分向限制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聽你亂凹,趕快回駕訓班重修啦你!正確如下!
道路交通設置規則第149條第8項,
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有沒有看到禁止超車!是誰要回去重考駕照啦!
希望貨車司機也能上傳行車記錄器影片加上車牌
這樣大家才能更公正的評論這件事情
之前看你檢舉都是滿合理.........這次不知道你在幹嘛...........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菊花燈就不說了~前面...(恕刪)


誰說你可以閃了“幾次”?
還說你可以直接一直開遠光燈?
你的行為已經是逼車了!
只能閃一次提醒,懂嗎?
你只是在欺負貨車
遇到一台轎車你跑得掉?
自己違規卻到處檢舉別人
真的是自以為是雙重標準的人!
這貨車司機可以拿你的影片貼文來檢舉你
貼這種文來被砲真的很無言!
不要跟大車發神經
到時受傷吃虧的還是2輪
就算他有不是 檢舉就好
沒聽過 龜遇見鱉的故事(笑笑)?
過年沒事找事做?

bnbexp008414 wrote:
沒聽過 龜遇見鱉的...(恕刪)




一個銅板 是響不起來的


除非酒駕,但對方如果酒駕,版主可能也沒機會響了。
只能閃燈1次,輕按喇叭2聲提示,再來只能檢舉,你什麼都不能做,你開遠燈後,你們倆路上追逐就是路上的老鼠屎
明明就很需要別人幫忙
為什麼一直用幫不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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