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這個議題很有趣:同性戀問題與人類及大多數生物相違背,在多數國家都是一個爭議。但機車路權,不,應該說回歸國際標準用路規劃,直覺、效率、安全的情況下,台灣交通及機車路權自己就是一個大變態。全世界有爭議的拼命搶第一,只有台灣有問題的規劃卻死都不改這不是無能那是甚麼?
lanamesiw wrote:#74...(恕刪) #74又怎?這不是選擇權的問題,這是權利的問題...如果套#74,那我套在同志上能說...可以不要在台灣結婚,去國外合法的地方登記阿,又沒斷結婚後路怎同志結婚有其他方式就是危害人權,重機就不是危害人權?!
同志結婚是自己的事,但機車上國道就是牽涉到公眾安全的事,所以沒有人會拿這個當人權來看的,兩個根本沒有任何比對的地方,當然你可以舉例目前人權協會是否將機車上國道當人權看待的,所以公眾事務當然就是公眾解決,而且可以辦公投成功後甚至可以很快完成立法,因這個是公眾事務,用人權來講只能說是自我膨脹了
hu4852 wrote:同志結婚是自己的事,但機車上國道就是牽涉到公眾安全的事...(恕刪) 重機上國道,早就好幾年前三讀通過了(所有立法都完備)卡在總統只要下令"開放",就能上了官員的說法是,全都是卡在"民意不同意"而且這民意沒透過公投調查公投同志結婚民意不同意居多,政府有理嗎?還瞬間給他三讀通過執行勒
CcCManCcC wrote:重機上國道,早就好...(恕刪) 兄台,您錯了同婚是先有釋憲案要求政府修正,然後反同才搞公投。況且釋憲案已經通過,即便沒有立法,想要同婚的也可以在今天去辦理登記,且不得拒絕立法是為了避免亂象,所以順序要搞對最後,公投可以凌駕憲法嗎? 據我所知公民的決議不包含可以修改憲法喔。如有錯誤,煩請指正。另外,我沒記錯的話,公投的題目大約的意思是同婚是不是要依附在民法上沒記錯反同團體不想同婚適用於民法所以立法院用了很多技術去迴避公投結果也算是作弊啦,我有大概看了一下立法院直播,大抵都是依據民法不拉不拉條的...噗,立法院有點偷懶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