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guly wrote:
單手騎機車被檢舉 ...(恕刪)
個人積分:661分
文章編號:74183641
gogotest wrote:
https://tw.youcard.yahoo.com/amphtml/cardstack/a6d42fd0-cbab-11e8-a9d0-a3908dc1e125
這裡已經給出答案了,原因還是為了錢,原來檢舉危險駕車,是有獎金可以拿的,難怪本案是用危險駕駛舉發!
邪惡小多 wrote:
屏東?!...
我想他應該是得罪人被整了...
另外,依法官見解,單手騎機車算危險駕駛,監理站交通規則這些機車手勢是不是應該刪除了?否則不正是在教新手危險駕駛?
這個真的有笑點,苦主拿這張再去抗告一次,不知道會有什麼結果;還是以後真的抓個癢都要12000+吊照;那這樣以後在路上,可能會沒剩幾台機車了!
另外還有,以後騎車的時候,要記住,千萬不可打噴嚏,否則因沒有注視前方,依法開12000 + 吊照3個月! 還有你小老弟癢時,你還不能抓,隨便都超過5秒!
才5秒,真的有點誇張,雖然我遇過有些死屁孩,把手插在口袋,騎車亂晃,看了就很想送他一張單子的,但才5秒,會不會有點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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