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肇事撞死小孩……大家是看車種討論還是就事論事?

carasha wrote:
我以為你看的懂 !小...(恕刪)


那你還是沒搞懂

父母是有教管之責

但道路不能因為這樣
大家就合於速限的橫衝直撞

這是尊重生命的道德
兩方都有錯的事情
因為死者為大,所以多數人都譴責騎士

但在譴責騎士超速沒道德,使事故發生的同時
怎麼不譴責父母沒家教,管教小孩不當導致車禍

每個人都有經過小時候,我可以很自豪地說,我根本沒有發生過亂闖馬路的事情
因為我父母很嚴厲,光是走馬路旁,走的太外面就會被罵得半死

現在多少人不會管教小孩?
任由小孩在公共場所大哭大鬧
前幾天我去醫院,就兩對父母放任小孩亂跑亂闖,去亂敲醫生的門
假如今天因為他們的亂跑,導致物品砸傷、針頭戳到或是化學藥劑滴到他們身上,導致死亡,又要怪別人了嗎?


兩邊都有要改進的地方,因"死者為大",而只譴責一方,也太沒道理了
jeff200565 wrote:
依據無罪推定原則,請...(恕刪)


你不懂法律就別瞎扯了
freedomhome wrote:
會相信肇事當事人說的話,我只能說你很天真
一邊說法治社會, 一邊還對重機騎士的一面之詞信之不疑
要不要把自己的邏輯搞清楚再來



不廢話

那就等著你的孩子被合於速限的交通工具....
相信你就能體會

就這樣

我沒有詛咒你及你的孩子

但如果你要這樣才能體會及了解
那也沒有辦法

相信你一定沒有小孩
沒有同理心就等著自嘗苦果


等你本人或你孩子正常騎車不超速,遇到這種自殺式攻擊的時候你或你孩子就能體會了

我沒有詛咒你及你的孩子

但如果你要這樣才能體會及了解
那也沒有辦法

沒有同理心就等著自嘗苦果
freedomhome wrote:
人為了自保撒謊本情有...(恕刪)


我看新聞都是警察說的
怎麼你們這麼多人都好像在筆錄現場一樣
都聽到是騎士跟警察說他沒超速
遇到這事大家都不樂見,
但應該理性來看待此事,
而不是一直往重機車主上打。

分析如下:
1.小孩任意穿越馬路(如不穿越馬路大家相安無事)
2.家長未看管好小孩(如有帶小孩一起過馬路應就無事)
3.重機速度過快(如速度再慢一點或許不至死亡)
4.重機速度太慢(如果速度再快一點或許就不會撞到)
5.預防性閃避紅色自小客,而無法立即注意到車前狀況(如未閃避是否即可避免事故)。
個人認為因果順序為 【閃自小客(變換車道)→任意穿越馬路→車速】。

當大家在說超速時,可否問一下自己,
在同樣的一條路上是否也會超速。
時代已變,很多限速都不合理,
即要限制車速那何不強制管理出廠時的最高速。
星空殘月 wrote:
等你本人或你孩子正常...(恕刪)


按照台灣目前的情況
你遇到像你這樣子自以為合於規則就橫衝直撞的駕駛
機會要多得多了

天佑善人
就不知道佑不佑你了

你繼續東施效顰沒關係

至於我
這種路段,我向來以很慢速度通過
幾十年來從沒遇過事情
freedomhome wrote:
你不懂法律就別瞎扯了...(恕刪)


超速需要國家認可測速器來舉證或是依據煞車痕跡估計
實務上你是無法舉證超速的
騎士頂多吃過失致死
若是初犯且犯後態度良好且取得和解,正常是賠錢緩刑了事

我在陳述事實請理性


我也是被害者家屬,我奶奶無任何違規被逆向撞死
對方是吊照累犯(低收原住民弱勢),判賠80萬+8個月(無和解二審判決)
freedomhome wrote:
按照台灣目前的情況你...(恕刪)


按照台灣目前的情況
你遇到這種小孩突然就衝出來的狀況也不低
至少你平常還會騎這段路
機會比我多得多了

天佑善人
就不知道佑不佑你了

還有我根本沒騎過這段路
跨縣市移動大多也是做公共運輸
只是就事論事的討論而已

且機車騎士親口說沒超速不代表我相信他,而是目前的人證就是他的口供
所以目前當然就是用既有狀況去推斷,不會擅自去亂講他超速這種事
他有沒有超速,由專業的交警來判定
freedomhome wrote:
那你還是沒搞懂

父母是有教管之責

但道路不能因為這樣
大家就合於速限的橫衝直撞

這是尊重生命的道德


這個個案 , 他有橫衝直撞嗎 ? 應該是沒有吧 , 我有看影片 !

你的用詞真的都過於偏激 !

然後最後再用 "尊重生命" 這四個字來掩護你的偏激 !

每個人都要尊重生命 , 而不是只強調 駕駛 , 如果你同時能強調他父母 , 那我就能認同 !

在我看來 , 他父母才是不尊重生命的人 ( 不尊重他孩子的生命) , 沒教好沒照顧好自己的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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