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是地下市長

altezzaclio wrote:
2019-10-30...(恕刪)


本來由陳菊職掌的高雄,號稱最幸福的城市
看來,最幸福城市已交接給桃園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不過就是個會剪綵,會撒錢,會開工的市長
只能說有怎樣的選民,

就有怎樣的市長,

台灣不改變現狀很難進步,

看看日本,



再想想台灣該怎麼做才是對的。
嚴格執行檢舉實名制+公布違規人名字

要符合行政程序正義就要兩邊都登記實名

不過我猜不可能啦

市長違規不處裡(或改善)

直接處裡檢舉違規的人

真是神邏輯,呵呵
我家以前開工廠就遇過檢舉魔人
說我家有藏爆竹等爆裂物

執法單位就來查了好幾次,
最後還問我家人說你們是不是得罪人被人惡整了
遇到這種市長 不曉得去監察院檢舉瀆職 會不會立案調查...
喔忘記了~~~現在監院只是遮羞布 不會有人這麼白木真的跳出來 就跟走私香菸一樣
我只知道還是一堆低能跟智障,改管改的吵死人,一樣到處跑(吵)
無法可管
一個月檢舉超過10件就開始收費阿
超過1件收150元處理費不為過吧
這樣真有心想檢舉的還是會選擇檢舉
收來的處理費也可以給同仁獎金,增加市府收入
也可以杜絕檢舉魔人濫用資源
桃園警察什麼時候真的抓過違規?去看看南崁好市多門口,不用周末假日,平日就有大爺在門口紅線違停、直接把台四線的人行道當成停車場,蘆竹警察有在抓?

中壢NOVA、雙營涼麵門口,外線車道天天被當成停車場,中壢警察有在抓?

就不相信抓違停不能抓到通緝犯,看來桃園各分局警察都沒在做事啊!
人民依法檢舉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力
鄭文燦你在靠杯啥
你有比憲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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