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dyliu wrote: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年(恕刪) 對方是有告人的權利.可能看不少人的建議以告逼賠償(之前人家說以告逼和解).不太確定誣告罪的定義是.但是如果我確定我這方沒重大過失但是被對方故意要告的話,如果我有機會告對方誣告罪的話,我不會放過對方就是.PS: 在小巷子有小路口時,按個喇叭比較保險.我要是行經在看不到對方車輛的小路口.通常會按小喇叭示警一下.
這我也很想講,有很多人騎車很喜歡在小巷子飆速,路口都不減速的,真的不會擔心會被車撞?萬一不是你的路權不就好笑了!(不替自己著想,也要為別人著想吧!) anddyliu wrote: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年...(恕刪)
anddyliu wrote:回去翻了一下保單,有(恕刪) 律師費起跳5萬 後面還有一堆出庭費等等 你那5萬的保險完全不夠付如果對方又會拖 你付的律師費大概就可以買好幾台新機車了...所以別瘋了 一般要百萬的CASE請律師才會划算吧既然你不願意公布保險公司名稱那就建議你多利用客訴吧也可以跟金管局檢舉方法很多多給你的保險一些壓力吧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PS: 在小巷子有小路口時,按個喇叭比較保險.我要是行經在看不到對方車輛的小路口.通常會按小喇叭示警一下. 你能體會住在安靜巷子旁的住戶的感受嗎?將心比心,請不要這樣"按喇叭"可以嗎?
angus2302 wrote:你能體會住在安靜巷子(恕刪) 我通常都白天才可能經過那種人多的小巷子.吵雜聲音會蓋掉其他該聽到的聲音,這時會示警按聲喇叭.我是覺得會比等等聽到救護車聲音更好.如果真的是安靜的小巷子,應該老遠就可聽到機車聲音,根本不需要按喇叭示警.或許應該說根本沒啥機會經過那種安靜的小巷子然後按聲喇叭吵到你喔.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我通常都白天才可能經(恕刪) 說真的啦....過路口按喇叭根本沒人在鳥你對沒停或沒減速的人,你那小小的喇叭不會有作用反而是住路口的人,會因為你按喇叭就住門口看一下這舉動真的無聊到翻.....
anddyliu wrote: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年...(恕刪) 放心 沒事的通常調節 你就去第一次後面交給保險就可以對方只是要錢 拖太久 對方也累更何況 基本上 你們是告不到刑事的所以後續就讓保險跟他談理論上不會拖太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