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高速公路違規一罪三罰單?

chingji wrote:
不打方向燈的不止汽車,很多機車也是,是駕駛人的問題,不是罰單問題


像我開車跟騎重機方向燈會打好打滿

騎白牌機車的話只有轉彎才會打,變換車道才懶得打
風~~
holyduck wrote:
像我開車跟騎重機方向燈會打好打滿

騎白牌機車的話只有轉彎才會打,變換車道才懶得打

你的標準真奇怪⋯⋯
白牌不是車? 還是出車禍都不會出人命?不打方向燈的理由?
前程四緊就是:手頭緊、眉頭緊、衣服緊、時間緊
學好開車在上來問拉
開車不打燈 殺人喔??
lukwama wrote:
借問一下,如果是登記在公司下的車輛,每次開車的駕駛皆不同,
在只知車牌號碼,而無法確認由何人駕駛的情況下,
是不是無論任何違規項目都不可能被吊照?
就算闖紅燈一百次也無法違規記點對不對?
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會記點嗎?




交通違規記點處罰行為人,所以警察現場攔查的會記點,民眾檢舉的違規不予記點,但違規案件上訴到交通行政法庭敗訴的會記點。


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以前列在處罰條例45條爭道行駛的項目會記點,但最近一次修法後,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歸屬在處罰條例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罰鍰加重),卻是摒除在記點的項目了,這一點我認為是修法的時候疏漏了。不過在高、快速公路上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仍然是會記點的。

另外一提,處罰條例48條(轉彎或變換車道之違規處罰)有記點,例如在禁止變換車道線違規變換車道同時又沒打方向燈的話,若處罰在禁止變換車道線違規變換車道(48條一項二款)記1點,而處罰不依規定使用燈光(42條)則不會記點,真的是有點弔詭。
不近人情的法律,加上冷血的檢舉人,有人會有報應的~~~~~~
如果馬路夠大條
且確認後方沒車
那不打方向燈就算了

今天會被檢舉當然是後方有車輛正在行駛
看不下去前車的駕駛方式
一路都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才檢舉的不是嗎?
6622ian wrote:
不近人情的法律,加上冷血的檢舉人,有人會有報應的~~~~~~


對,違規垃圾都會有報應
chingji wrote:
不打方向燈的不止汽車(恕刪)


機車也可以檢舉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輪胎數量不是問題
問題在駕駛人
josephjia wrote:
不好意思請教有經驗的(恕刪)


去繳一繳吧!
你連續闖十個紅燈就是罰十次!
你換車道沒打燈!
一次就是一張!
相信樓主遇到這種亂切亂鑽不打方向燈的,
都沒出過事才能説的那麼輕巧,
出事一次就知道這根本是在殺人,
真的是讓人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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