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路口臨停一分鐘買便當花了近四千元 警方依據檢舉開了三張罰單




看影片,旁邊一堆二輪的也違停,不知道條子有沒有開罰?
還是覺得歐兜賣違停沒關係?


陳經理4052 wrote:
我也不贊同違規.但是(恕刪)



你這隻貓真可愛
bboxxxxx wrote:
我這邊幾乎每天都會看(恕刪)


我這邊看到的是更多機車插在兩個汽車停車隔中間

每次都會順手拍,讓歐兜賣知道他們停錯位子

Katong wrote:
...併排臨時停車這一條要成案,根本就不需要證明駕駛人是否在車上......(恕刪)


紅線臨停需證明駕駛在車上嗎?

台南市區警方,併排,紅線都要證明駕駛是否在車上,不然連臨停都不會開

就算拍到臨停紅線駕駛在車上,都能回覆在上下客,貨或是有不可抗因素免罰
PostPack wrote:
兩個都是併排
一個是...(恕刪)

所以這個案例人沒在車上應該是可以開併排停車對吧!
臨停你也開遠一點
不要停在交叉路口
還不會那麼討人厭
只有一個600元的並排停是買便當造成的

其他闖紅燈那些是平常不良駕駛習慣造成,就算沒買便當也會被開單.
台灣人就是一堆喜歡鑽漏洞...自己沒本事就認份點...理由一堆
DICKTRACY wrote:
看影片,旁邊一堆二輪的也違停,不知道條子有沒有開罰?
還是覺得歐兜賣違停沒關係?

要這樣開 台灣全部警察也開不完
就我所知情節嚴重的 會優先開單
這邊算繁忙路口 近新掘江
內線幾乎都是汽車
外線半殘還被併排停車 機車遇到只能切內線
事故大多這樣發生的
被檢舉只能說正好
希望全國都能如此認真的處罰隨便把馬路當自家車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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