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h9112002 wrote:我目前還嚥不下這口氣(恕刪) 你只是感覺受侮辱,人家可是有著生命危險的逼迫...孰輕孰重?你要是不要這麼輕忽,他也不會對你不禮貌...不是嗎!要告是你的權利,不過我認為(檢方)會把你打回票的,不要到時又惹得一身腥.自己斟酌吧!*換個角度 如果你是他被驚嚇後,你會怎麼做?
連我四輪族看到你的影片都想比你中指了,害人家差點雷田你好意思提告?你說你從來沒有受過這種侮辱? 哈囉 是溫室花朵嗎?你還是待在家別出門好了 外面很危險的 乖 (跟你開車習慣一樣危險)BTW 別亂提告 小心反被告誣告
修車狂 wrote:有車頭的車,小路路口(恕刪) 你駕照也是跟樓主一樣雞腿換的喔?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是把頭探出去讓直行車不敢過喔? 是我一定停下來按住喇叭駕照太好考看不到左邊車,阿是不會慢慢前進慢慢切喔
如果這可以告,還告的成我從我家四樓跳下去懂一點法律就知道你要告甚麼?妨礙名譽?公然汙辱??對方有指名道姓?沒有~~除非他在大庭廣眾下,面對面 對你比中指,其他人有看到,才有可能我私底下 罵你髒話,見面罵你髒話(一對一)你也不能告我妨礙名譽
你想告他是不是因為很討厭他?一定是吧?提告之後不管結果如何,這個你很討厭的人的姓名就會跟著你的記憶一輩子要是我,沒什麼傷亡會算了不是縱容,也不是俗辣是這個跟我前輩子完全無關的人,我也不想後輩子跟他有任何牽連而且我更不會花錢跟時間去搞一個對我沒造成損失的人⋯因為他不值得請不要把那個機車騎士套入我上面講的「他」單純只是對「如果我被比中指」會有的反應做經驗分享這個事件誰對誰錯,網友已各有不同看法,不缺我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