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騎車鳴笛闖紅燈被撞死之我見,警方為主要肇責!

"喔喔,對了,本人乳名小插座,本座 = 本插座. 這個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可惜還是有一堆路人甲乙丙不肯老實爬文,整天亂泡"

會有人特別爬你發的文
我不會

不過,你的乳名你解釋後,的確是不重要,其實不用解釋,我想也知道。

至於你的這篇文,就不予置評了。有興趣回的人就回吧。呵呵。
dennis10 wrote:
麻煩你哪天撞死人 去法院跟法官主張

我『無照』跟此事無關喔...看檢察官或是法官會不會理你?

另外你又哪隻眼看到警車沒有減速啦?

事故主因明顯就是"雙方通過路口未減速"?可笑可笑...

以這案例 就算警察速度為0 在馬路中處理車禍 一樣會被撞的

你乾脆主張以後警車和救護車都要等紅綠燈好了...

警察處理勤務 身上還要掛個反光牌子『無照屁孩超速不要撞我』


第一,不用詛咒我撞死人,我就事論事討論,在法律上確實是這樣在看事情的,對於你的無知我深感遺憾。

第二,警察發生事故的影片網路上都,你也可以自行搜尋。

第三,交警的確都身穿反光背心

你不用針對我,因為這事件確實是很令人值得深省的一個案例,看來你並未從中獲得一些資訊。
lianthony0000 wrote:
第一,不用詛咒我撞死(恕刪)


討論也喚不回一名警察了,

剛剛消息出來確定拔管GG了。
辛苦樓主了,我的見解跟你相同。
警察一路好走,警用機車的警示喇叭太小顆了,分貝數跟警用汽車的警示喇叭差很多,
再加上警用機車高速通過該路口,現場環境音有多吵雜?以及還原在實際聽到警示音
到煞車反應時間,這些應該會是檢調未來偵查的一個點。
無影無縱 wrote:
1.舉個正常例子:如果你是正當防衛而殺人,你之後若再正當防衛而殺人也該無罪,我也支持加重刑罰但目前法律就是這樣。

2.法官通常都是參考初判表,後續保險公司也是直接賠,就是因為連保險公司都覺得上法院不會贏。


1.你無法判定你是否正當防衛而殺人吧?但有照無照可是可以清楚判定的?
總之法官對於無照一定會加重量刑的,但一定會些狀況只判行政罰
你不能因為少數判行政罰就主張無照沒事...這也不合比例原則,無照畢竟少數

2.以我自己交手保險公司和法官的意見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 法官不會只參考初判表的 都會要求要鑑定
保險公司內部有內部的做法 這邊就不另外討論了..
總之你保險公司賠錢 保費也漲了 後續法律行動應該也沒人想走吧
但你保險公司的做法跟法院的判決一點關係都沒有
lianthony0000 wrote:
第一,不用詛咒我撞死(恕刪)


看來你根本看不懂我寫什麼

我是很明確的告訴你 檢察官和法官都依法規,跟你見解不同 跟詛咒有何關係?

那我也只能說你的錯誤認知+無知 放在心裡就好

害自己就算了 也不要害別人

免得跟樓主一樣 被人家從頭轟到尾 還搞不懂狀況

這案例中警察守法,而且根本躲不掉

無照的超速肇事者有那個臉去跟人家談肇責?
其實整件事情,也只能當交通事故看待
過路口千萬千萬要小心再小心!
至於肇責如何?後續怎麼賠償?就交由後續的判賠處理了
只能說這場車禍案件誰也不願意看到這麼嚴重的後果
年輕的勇警離世也大愛的捐出器官
希望這位年輕的勇警來世可以更加小心,阿彌陀佛!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21歲警跟著學長一起騎車鳴笛闖紅燈之死乙案
 
本座大膽斷言,肇事責任歸屬上,警方絕對超過6成責任
 
依照以往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鳴笛闖紅燈發生車禍的判例來看,井大輸,輸到脫褲!
 
這絕非落井下石說風涼話,而是就事論事.


我支持你的論述
路權最大
但也是要給別人有反應的時間
請律師也是要錢的,參照新聞裡對這母子的描述,個人以為不容易。
然後,這種事故怎麼可能無罪?一定有某比例的肇責,尤其對方警察腦死器捐,這種結果還想無罪?
或可主張綠燈之下直行非主要肇責,但是絕對不可能零肇責。
最後重要的是社會觀感啊,連市長都出面道歉了,警方高層的態度很清楚,一定會給殉職員警家屬一個交待。不見得要對方怎麼樣,但是執勤中車禍死亡,是一定要褒揚的。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去找律師跟井打官司....力拼刑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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