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舉達人協助(已檢舉成案)

吃飽太閒

吹毛求疵

上路有潔癖的怪僻

還是上路有強迫症


偶爾檢舉,看到危險檢舉,
我個人都覺得OK,
但是,檢舉頻率過高,一天檢舉數量可怕的多,
基本上,心理因素都是一種病態。
反社會性的行為,其實對社會對自己都不健康。
黑皮~~
我個人認為,
違規者違規,被檢舉是應該的,
檢舉者檢舉,這也是合法的,
但是特別把這樣的影片PO到大眾網路平台,
這個心態是??
教育一般民眾不要違法?
發表檢舉的快感?
執行正義的爽感?
檢舉就檢舉,何必PO上來炫耀?
更何況沒有把違規者的臉遮住!!
警察在移送嫌犯時都會讓他戴安全帽遮臉,
這樣PO文將違規者露臉合適嗎?
KSN-L7 wrote:
我個人認為,違規者違(恕刪)


違規的人自己都不在乎臉面了,用得著你來操心?
是我看錯嗎
公文的日期105年?
警方的回覆應該會是,沒拍到車頭所以採證不足不予舉發
有時候面對這種行為真的是搖頭又無可奈何
Katong wrote:
在公共場所,不特定社會大眾得以自由進出,
共見共聞的任何人事物,能與個資法扯上關係?

每天新聞媒體到處拍攝街景,訪問當事人,
有多少路人與不相關者會入鏡,上報紙,上電視,
難不成全都侵犯個資?

每逢開學,許多媒體在學校門口拍攝,訪問學子與家長,
難不成當下進出校門的全體師生與家長的個資都被侵犯?

這位汽車女駕駛,任意在馬路中間停車上下乘客,慢條斯理,封閉車道,
藐視用路人通行之權益.

這不是與社會大眾無關的私德問題.

這是與社會公眾利益有直接關係,可為社會大眾公評之事.

你所舉的例子,差別在於,是否具有針對性?

訪問當事人,要在新聞上播放,是需要經過當事人同意的

而旁邊的路人甲乙丙,並不是受訪.被針對的特定對象,所以大多數人都不會把眼光聚焦在路人



比如說,在公開場合拍美女,然後未經同意,把美女的照片貼到論壇針對性討論,有沒有構成侵權?這都可以找到相關案例


最後就是公益問題

所謂為維護公共利益,主要目的是提醒民眾守法


我剛稍微看了一下網路文章

大致上是說,法官在裁判,會去考量到合理性.必要性,以及評論內容是否恰當


其實呢,像這類討論交通違規的文章,我通常只是看一看,不會發言

我會發言實在是好意,覺得貼上露臉的影片要謹慎,而不是在為違規者講話

如有交通違規,那沒什麼好講的,就是吃紅單

只是,把有露臉的影片放到網路,是否有其必要性?這是必須謹慎思考的地方
不知道會罰多少欸
pinechou wrote:
個資法容許這樣公布別(恕刪)


沒讀書真可怕
KSN-L7 wrote:
我個人認為,違規者違(恕刪)


出人命的時候就不會講那麼多了

影片剛開始女孩子下車,其實那個會出人命,隔壁車道的車再開近一點就撞到了。

我看過幾次車禍家長害到自己小孩的,要上下車還是靠路邊停吧,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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