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咪姜 wrote:看來以後去商店買瓶20(恕刪) Katong wrote:如果你真的這麼單純走...(恕刪) 為啥一定要違停去買東西呢???或說我一直覺得很怪,為啥台灣開店不用考慮來店客人車子的問題.為啥錢你商家賺走,然後該設置的停車格成本給全國人民負擔?開設任何賣場,商店都應該考慮車流跟停車問題.造成塞車,違規這都應該對商家連坐開罰才是.比如單日造成用車人違規達幾件,該商家就該連坐開罰多少錢.罰錢就對了,罰錢才會痛!看看人家怎麼做的.所以,你要違規停車,哪怕你只是離開3分鐘而已.被檢舉罰款,剛好而已.只要沒提供停車位給你用,你就是給我用走的去!
道路設計真的是很爛但簡單的換車道打個方向燈.別跨越雙白線這沒有很難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明明內側道直行開得好好突然你不注意內側道就變成左轉專用道很遠就畫起了雙白線而且沒有提前警示前方路口會改成左轉專用道這真的是目前最大陷阱其他你轉彎打方向燈很難嗎但路上就是一堆人不打這樣要怪道路設計不良?
aderek wrote:一個設計不良的都市交(恕刪) 像你發這種廢文的才是紅衛兵。紅衛兵可以鬥爭任何人,也不論對錯,但是檢舉交通違規是針對愛違規的人,多是有正義感的市民看到交通亂象才忍不住要進行檢舉。檢舉交通違規跟關心國家大事一點也不衝突,無需帶風向認為有一群人只願意檢舉而不願意關心國家發生什麼大事情,你的說法只會讓人認為妳別有用心想分裂台灣社會凝聚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