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是否都是路跑?跑路?健將

路人39 wrote:
本來就是我的自由啊民(恕刪)


妨礙到他人的自由就不是自由。

微罪跟交通違規扯不上關係,除非違規造成傷害就是有罪。
路人39 wrote:
而你和Y前靣的說法, 等於是在轉移箭靶讓警察去扮黑臉, 警察何其無辜?

路人39 wrote:
為何法規規定超速照相前面要立牌子或事先公布提醒?

因為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
不知道這個原則
可以到大學法學院旁聽
警察抓酒駕也是扮黑臉
這也是法規規定的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我就說一堆目中無法人的在秀下限,

檢舉者只要是合法檢舉,

不是你說不行就不行。

廢除王廢不了這個法,
因為他只是區區小議員身邊咖,根本不知道要立委才有機會修法吧,哈哈哈。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啊 啊~

到底有沒有要辦路跑?
看到檢舉狗的文就是黑單/噁心的思想發文這輩子都不想見/長的醜行為又噁心就早點投胎好嗎?活著惹人嫌
tony148566 wrote:
我覺得你一點都不惡劣(恕刪)


我也喜歡你的發言,含蓄穩重,請讓我繼續喜歡你。
也請你支持不要交通違規的觀念。
王簡莒 wrote:
我也喜歡你的發言,含...(恕刪)

哇!"併排停車必路跑"跟 "本座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的追隨者出聲了!!
不過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追隨者終究是追隨者
人家兩位老先覺都沒出聲沉得住氣
難怪你是追隨者
突然想到為什麼跑就跑要 啊 啊~

我印象有些動作片男星開心的時候好像也會這樣出聲?🤔🤔
看到檢舉狗的文就是黑單/噁心的思想發文這輩子都不想見/長的醜行為又噁心就早點投胎好嗎?活著惹人嫌
imosiris wrote:
其實
執法者一直都不是檢舉人
檢舉人只是檢舉~不是執法
檢舉性質約略等同是遇到不法打電話報警~~不是執法
其實
處罰機關一直都不只有警察機關
你是不是甚麼都不懂就跑出來表達意見??
道交條例7-1、8條建議看一下



這個大家都知道,我指的是舉發與執法者應該是警察。
如果放任這種閒人亂舉發,這個世界永遠就不得安寧。


Red Bull Racing Honda
曉得 wrote:
y大觀念很正確不過還(恕刪)



我講的很清楚,我不贊成放任民眾亂檢舉。
人人都成糾察隊,台灣社會將永無寧日。

Red Bull Racing Honda
王簡莒 wrote:
那你是誰的追隨者?你...(恕刪)

追隨者!加油啊!!記得創立一個好記的名稱, 向兩位老前輩一樣好記,有一天你會幹掉他們兩個上位的! 我期待這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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