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而你和Y前靣的說法, 等於是在轉移箭靶讓警察去扮黑臉, 警察何其無辜? 路人39 wrote:為何法規規定超速照相前面要立牌子或事先公布提醒? 因為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不知道這個原則可以到大學法學院旁聽警察抓酒駕也是扮黑臉這也是法規規定的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王簡莒 wrote:我也喜歡你的發言,含...(恕刪) 哇!"併排停車必路跑"跟 "本座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的追隨者出聲了!!不過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追隨者終究是追隨者人家兩位老先覺都沒出聲沉得住氣難怪你是追隨者
imosiris wrote:其實執法者一直都不是檢舉人檢舉人只是檢舉~不是執法檢舉性質約略等同是遇到不法打電話報警~~不是執法其實處罰機關一直都不只有警察機關你是不是甚麼都不懂就跑出來表達意見??道交條例7-1、8條建議看一下 這個大家都知道,我指的是舉發與執法者應該是警察。如果放任這種閒人亂舉發,這個世界永遠就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