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306 wrote:
之前在台北市有段時期, 明明路已經很小, 還有規劃單車專用道?

腳踏車不是車?依法它甚至不該在快車道上,給條屬於慢車道的單車專用道有什麼不對?
george306 wrote:
現在還是有很多巷弄內還規劃行人專用道

行人不該出門?

自從車廠透過媒體刻意抹黑走在道路上的行人,就一直鼓吹行人要走在人行道上,不走人行道就是來自鄉下的野蠻人,結果你又不給行人一條路走?

george306 wrote:
台灣摩托車數量太龐大, 本來就該盡量為了二輪騎士的安全設有專用道, 也藉此勸導機車騎士盡量不要亂鑽

橋樑上下早有一堆裹小腳的機車專用道,真的有更安全?並沒有!反而在發生事故後,更難解決問題

george306 wrote:
堅持做對的事情就是了

你一直想著機車專用道,就是因為開車時,看機車乖乖騎在車前,一整個礙眼,所以想透過專用道的形式,把法律上屬於汽車的機車趕走

什麼叫做對的事情呢!
長久以來台灣人道德貧窮、政府交通建設規劃不彰、考照門檻低隨意發放駕照與法規不嚴厲的惡果。
cinnamon coffee wrote:
橋樑上下早有一堆裹小腳的機車專用道,真的有更安全?並沒有!


針對這一點

我覺得本意算安全耶

不過重點就是

有一堆騎士當MOTOGP的方式衝(尤其大轉彎壓車很爽..我年輕過也清楚)

不然就是一個接一個..沒有安全車距這玩意..前面有事一煞..後面擠一坨


如果大家都保持守法使用方式..那個機車道算安全
問題就是太多亂用
CcCManCcC wrote:
其實我覺得台灣的法規不夠重
我記得美國酒駕就可以判殺人了....


沒錯~非常認同不夠重

現在到處買得到槍,車上隨時有開山刀~也沒看政府有作為

這是不是比待轉更值得重視~哈

SORRY離題了
CcCManCcC wrote:
其實我覺得台灣的法規不夠重
我記得美國酒駕就可以判殺人了....

甚至違規影響人家路權(那種打燈想轉就轉)
賠起來也是天價...可能撞一次超過一輩子的薪水就GET

美國斑馬線上不應讓行人,罰單最少台幣5000~6000元以上,台灣卻是1200元就想打發,警察甚至還會找盡理由不開罰單
就規定每個路口紅燈不得超過 30 秒, 待轉成本最多就是 60 秒, 那抗議聲會不會就小很多?

像雙北都會地區, 一堆路口都是 90 秒起算的紅燈, 甚至是 120 秒到 150 秒的, 待轉成本是 0~240 秒, 甚至是 0~300 秒之間... 反觀此種路口, 汽車有左轉道可以待轉, 停等成本是 0~120 秒或 0~150 秒, 相較之下, 尤其長期在走這種路口的白牌二輪, 誰不抗議? (好, 不必回我這段文, 因為我也知道路口都調成短秒數的問題在哪, 就數字拿來看看罷了...)

不減少紅燈秒數也可以, 要像新北一樣弄藍藍路也行, 那就汽機車平權, 一同使用左轉專用燈, 汽機車大家一起等待左轉, 至少讓成本不要差那麼大... 白牌機車也許在 70km/h 時要再加速到 100km/h 沒有汽車或紅黃牌那麼犀利, 但起步過個彎用不著那麼大馬力, 由 0~30km/h 其實連 50cc 都能輕鬆跟上汽車或重機, 以正常速度起步左轉...

即便說汽車禁左的路口, 汽車也可能要乖乖前行打 3 次右轉, 面對可能 4~5 次紅燈機會才能左轉成功 (然後又不准像美國那樣子紅燈可右轉), 我也會覺得政府做事就是不盡心, 只看眼前問題, 不多想想造成的不便..... (我開車這樣子轉過, 剛好是下班車多的時間, 我花了近 10 分鐘完成 1 個左轉, 簡直要吐血...)

高雄 減少機車兩段式左轉路段
這新聞我就當是個觀察就好, 我並不樂觀這種措施 (缺乏夠多的配套) 會有好的結果... 例如講人本導向、效率導向、用路平權....., 想法不同, 做出來的東西就不同, 若單純只是修改一下就上, 我想大概就只能先看看效果再說吧...

車流交織、同行車速差異過大, 對任何車種都是一樣有危險, 而此事在公眾道路上也是無可避免, 而通常質量較小的車子在碰撞事故上, 往往是受損較重的一方... 腳踏車 vs. 機車; 機車/重機 vs. 小客車; 小客車 vs. 砂石車/連結車(尤其是滿載)... 都是一樣的, 相對輕的幾乎都是撞輸相對重的... 法規可以被修改, 但物理無法硬凹, 道路與規則的設計並非一律通用, 必有取捨, 唯一問題只是在於拿捏上能不能有最大公約數而已。
george306 wrote:
這一兩天看到有幾篇論(恕刪)


恕我直白點

中間那條根本是多此一舉

機車只需正常行駛跟著標線號誌燈走就好

左轉靠左

右轉靠右

不要再搞這些有的沒的
對私有車輛提高持有成本,降低車輛數,鼓勵大眾運輸,本來就是真正有為的政府該做的

這是自由國家,人民持有車輛是權力

提高持有成本是在講三位小朋友???
修車狂 wrote:
提高持有成本是在講三位小朋友???


新加坡和日本都是用這種方式吧

新加坡一張擁車證要70萬台幣..

日本是用高額稅金(所以低稅金的kcar流行)

以台灣交通那麼亂,的確用金額控制數量會是個辦法
持有東西是權力沒錯,政府沒有禁止人民購買

但不代表低價取得是權利的一種

各國政府都在想辦法把人趕去搭大眾運輸
CcCManCcC wrote:
新加坡和日本都是用這(恕刪)


日本開大CC數的比台灣便宜

新加坡,小的可憐,貴,沒話說

是當地球只剩這三國了是吧

人家車輛是生活必需品,不然你去住澳洲,美國鄉下坐公車買生活用品看看阿

台灣多數人靠汽車機車上下班接小孩

嫌機車汽車使用成本還不夠高是吧

哥是不用出門討生活就有錢進戶頭,一人飽全家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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