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這樣騎車的....錯在機車,但對方受傷了,不要到最後反而是沒錯的人吃上一條過失傷害,一定要通知保險公司!至於要不要賠你車損我沒意見,但閣下將行車記錄影片放上網保存是很聰明的作法,建議到警局雙方賠償條件寫好後 和解書簽一簽,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most star wrote:這就是常講的,左轉要(恕刪) 機車族如果也會開車才會比較了解「汽車死角一堆」還要爭什麼路權不路權上星期我才遇到一個我原開在內側快車道(禁機車行駛)但是前一台汽車一直開時速40我就往右邊外側車道超車到前面內側車道(只超一台汽車)正好右邊外側有一台機車他應該感覺到我侵害他的路權了(從他面前開過去)機車就騎到我前面比中指等我要右轉前又在我車頭前急煞車說真的我自己也會騎機車我自己知道開車是怎麼一回事汽車打方向燈或轉彎時我一定會保持一段距離因為我相信不是每個人的駕照都是用考來的有一些人堅持騎車或腳踏車一定要騎在車道正中間車子來了也完全不會閃一付「好膽來撞我呀~」的姿態台灣法律也是保障這些人的不過真的想改善路況真的還有好一段路離題了
ranking777 wrote:好剩水果禮盒明天公司(恕刪) 雙北市機車一族真的非常的多,見到縫就鑽,尤其紅燈起步、左轉的時候會看到車子兩旁的機車一台接一台。樓主反應不及,而對方也是不小心。樓主第一時間報警就對,保險項目第三人責任險一定不可少。辜且不論對錯,一定要跟對方關心問候,看起來真的很痛。順便跟他說,財損、人受傷的部份保險都會處理,請他不用擔心保險理賠範圍保險公司絕對會負責到底。自己的部份車碰車是最基本的,不管對錯,由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負責維修,再由保險公 司去處理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