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遇到一次我騎車到十字路口遇到一台汽車右轉這位駕駛也不打方向燈也不擺頭看看右邊有沒有直行車他右轉我差點就買單了一氣之下跟著他騎我耗了大概有15分鐘總共檢舉了4張轉彎未使用方向燈以及1張紅燈右轉不弄我就算了只要弄到我我一定想辦法檢舉你
這些人才不可能去考警察,單純當檢舉人多爽,不用負擔其他額外的法律責任,只要把影片剪一剪舉證送出,其他都是警察的事情。舉證內容明確但警察不舉發,他可以再轉送督察室、警政署署長信箱;舉證內容不明確但警察舉發了,那也是警察的責任,乾他檢舉人屁事,就責任上來說這條就是警察要擔。所以我說單純當檢舉人多爽啊!他不可能去考警察的啦!1.反社會人格。2.躲在螢幕後面當正義使者過過癮。3.瞧不起警察,認為廢井釀不出好茶。4.心中自以為的正義就是非黑即白。5.被弄過或當下被違規車輛氣到。如果有加入這類的FB社團可以發現這些人多數蠻仇警的,認為自己每天都可以舉發那麼多件違規,為什麼警察不願意抓。
A博 wrote:今天我就遇上這種人......正面攔車拍照會不會太扯 這檢舉應該可罰2萬4,攔車呼系啦EVANTSENG888 wrote:其實我是真的挺討厭台(恕刪) 檢舉系統很好用的,大力推薦FixTW這個平台,成功檢舉的案例如: 危險駕駛、跨越虛線未打方向燈。稱不上檢舉達人,但逼我車我就一定會檢舉,很多人一副馬路是他家開的,變換車道也不打方向燈,還用飄的過來,還以為是7月阿飄在開車...也遇過縮減道高速衝過來變換車道(一樣不打方向燈),照後鏡遠遠就看到了,還減速刻意讓他過(防禦駕駛),檢舉NTD3000補一下國庫囉。影響到我行車就非檢舉不可,不檢舉只能說用路人自求多福啦。
EVANTSENG888 wrote:其實我是真的挺討厭台(恕刪) 謝謝檢舉達人幫忙和協助警察北北維護交通秩序還煩請嚴重違規的一定要........"盡力檢舉".......!!!輕微違規的還望審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