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以前沒什麼檢舉魔人時道路狀況有什麼不同?

宙王 wrote:
交通檢舉是李登輝時期開始喔

所以呢?
修法的時候,
立法院沒有民進黨的席次嗎?
還有59席耶!
立院4屆委員名單
拜託拿出一張民國87年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罰單求證一下?
修法後電子產品還沒有那麼發達,
幾乎沒有民眾檢舉.
民國90幾年開始有數位相機產品,
才開始有民眾以照片檢舉.
之後影像行車紀錄器商品開始問世,
才開始有民眾使用影片檢舉交通違規.
交通違規檢舉只是民眾對於違規行為不滿,
所採取的反制行為,
只有想要分裂社會族群的人,
才會拿來跟政黨執政做連結.
所以樓主的心機很深啊!
不知道背後有什麼來頭或是有什麼組織在支持?
nccl wrote:
以前的人被開單都覺得(恕刪)


那你有認識的檢舉魔人

到處跟鄰居朋友 說他是檢舉者嗎

還不是都不敢拋頭露面 跟做賊一樣
1.以前車數量比較少
2.以前網路不發達
3.以前裝行車記錄器不多
4.現在手機拍照錄影方便,行動網路隨連隨傳
5.積非成是的違規太多
6.道路標示有些不好,但沒人建議政府,反正大家都這樣走
紅天 wrote:
.....那你有認識的檢舉魔人
到處跟鄰居朋友 說他是檢舉者嗎
還不是都不敢拋頭露面 跟做賊一樣...(恕刪)


對啊!

怎麼都沒檢舉人跟他鄰居朋友說他在檢舉黃,賭,毒,貪瀆,賄賂,槍砲彈藥,食安,環保

還不是都不敢拋頭露面 跟做賊一樣
以前大家沒有交通觀念 所以大家一起交通素質都很差


但是現在已經民國110年了,人民素質都提升了,但有些人還停留在早期觀念,我們只能用罰單來讓他遵守交通
曉得 wrote:
所以呢?修法的時候,(恕刪)

笑死!我只是講出是從誰執政開始的你也能用黨派來看
曉得 wrote:
所以呢?修法的時候,...(恕刪)

這麼敏感...
我比較懷疑您的背後力量跟動機欸...
沒有路隊長這種東西
龜車這名詞不存在
不用擔心被設陷阱
rageevil wrote:
中山高啟用時,
最高速限是90公里.
民國90年12月1日調高為100公里,
民國92年4月15日調高為110公里.
調高的理由是因應汽車性能提高,
有必要調整道路速限,
提升道路輸運量.
中山高全線通車啟用是民國67年,
民國67年的汽車性能可以跟110年的汽車相比嗎?


67-92年相差了25年...
你講的理由可以成立......時間上的調整間距也算合理
畢竟67年和92年的車輛數也相差甚大

但是雪隧開通修改速限的時間是多久你可以去查一查
這樣短的時間內...台灣車輛數暴增???還是今天和明天的車輛科技一日千里???
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修改只有一個理由....
就是訂的時候完全沒有好好仔細的規劃評估......
完全錯估了雪隧的流量....交通管理草率的處理...只是沒人需要負責而已
cricketpage wrote:
67-92年相差了25(恕刪)


你是不是把別人的文章引用到我底下了
我並沒這樣說過呀
想說怎會被系統通知有人回我文章
看的莫名其妙中
你要不要重新檢查一次=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