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
交通檢舉是李登輝時期開始喔
所以呢?
修法的時候,
立法院沒有民進黨的席次嗎?
還有59席耶!
立院4屆委員名單
拜託拿出一張民國87年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罰單求證一下?
修法後電子產品還沒有那麼發達,
幾乎沒有民眾檢舉.
民國90幾年開始有數位相機產品,
才開始有民眾以照片檢舉.
之後影像行車紀錄器商品開始問世,
才開始有民眾使用影片檢舉交通違規.
交通違規檢舉只是民眾對於違規行為不滿,
所採取的反制行為,
只有想要分裂社會族群的人,
才會拿來跟政黨執政做連結.
所以樓主的心機很深啊!
不知道背後有什麼來頭或是有什麼組織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