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ghoping wrote:
台灣的法律~~我想也(恕刪)
這不是法官站在誰那邊的問題~而是法官不能走民粹路線的根本道理!!
記者喜歡用什麼富二代、政二代之類的煽動標題,問題是就算是富二代無照駕駛肇事,在法律上也是跟一個普通人無照駕駛肇事是一樣的~撞死一個黑道當然也跟撞死一個孝女的責任是一樣的~
常常看到什麼哪個罪犯被鄉民什麼公憤圍毆之類的事情,這種就是民粹!!!
而警方常常也故意放個洞讓他被打個兩拳~講好聽是平息社會公憤,實際上就是同樣以民粹、鄉愿去處理事情~
照理說~就算你是家屬~你打人家兩拳一樣是傷害罪!應該當場抓起來送法辦~
當然有一些法官鬼混、貪污、收賄~但不可否認的是,幸好多數法官可以秉持平常心去看待每個案子~
對不同加害人、被害人做出一樣公平的審判~那才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支柱!!
至於什麼民眾覺得判太輕?!那就算了吧~有本事你去修法,但你去修法的同時,請記得不要只修這一條,要結構性把比這嚴重的所有罪行都一起上修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