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 西濱又釀死亡車禍震驚!西濱公路上又發生大車撞小車的死亡車禍

surfboy777 wrote:
不影響選票或是沒有重...(恕刪)

光講習近平的故事就選票滿滿的,再講個香港故事,根本是躺選,光說外國事務就當選,這不是個正常國家。
在西濱開小車最好是以"最高速限行駛",速度不夠就開在"外線"

後面有大車逼近時,千萬不要因害怕而"加速",因為大車也會跟著 加速

就繼續保持均速,大車會找機會超過去

當大車超越時,油門稍微"鬆"一下,讓他趕快離開你

不要跟"他"玩!

不要行駛在兩部大車 中間!
vendia1981 wrote:
大車應該限速70,有(恕刪)

就算大車限70,但是固定測速也是跟小車一樣100才拍,誰會怕,高速公路就這樣了
etlink wrote:
這次的事故初判是小車(恕刪)


設計上先天的缺陷吧,雖然不知道為何急煞,不過西濱跟很多快速道路一樣,入口跟出口引道雖然都有一小段距離,但是距離都還不夠遠,且都在同一側,入口限速40, 如果加速不夠,進到主線道其實蠻危險的,必需時刻盯緊後方有無來車,且後方車子要出引道又都沒在減速的,一進一出,一快一慢真的很危險。

近年來,苗栗海線、台中海線很多重大工程,大車很多,西濱那一帶晚上很暗,沒什麼路燈,彎道又多,行駛真的要非常注意安全。別把性命賭在其他駕駛會安全駕駛了。
hpvs19 wrote:
在西濱開小車最好是以(恕刪)


小車加速比大車快,趕快加速逃走變換車道才是上策。
高速公路外側車道。常見大車都貼到屁股了,前方的小車還依然故我
不知道後面發生什麼事
想太多了啦
在台灣 加上限速但不處罰=無視
有限速加上測速=你打我家人
有限速加上更嚴格的取締=你殺我全家
要改善這種問題就只能嚴刑重罰
而且持續20年才有可能
紅天 wrote:
版上很多 檢舉達人 (恕刪)


很多後車牌會故意弄很髒或刷上淡綠色,
再來是某些員警對於影像無法辨識車牌就不會開單,就算有清楚車後大字車牌號碼,車側車牌號碼,一樣回覆違規屬實,車牌不明顯,不予舉發。路上員警有多少會因為車牌辨識不清去攔查的,目前是沒看過。違規沒取締,造就這些大車開車方式。開大車肇事容易造成重大傷亡,不是要更小心才是?
jokey10240 wrote:

很多後車牌會故意弄很髒或刷上淡綠色,
再來是某些員警對於影像無法辨識車牌就不會開單,就算有清楚車後大字車牌號碼,車側車牌號碼,一樣回覆違規屬實,車牌不明顯,不予舉發。路上員警有多少會因為車牌辨識不清去攔查的,目前是沒看過。違規沒取締,造就這些大車開車方式。開大車肇事容易造成重大傷亡,不是要更小心才是?


水泥車就是欠檢舉

車牌無法辨識無法檢舉但是你可以送公路總局 讓他回監理站驗車

公總認定很寬鬆,你送件幾乎都會開臨時驗車單

回檢理站驗車的成本 絕對超過罰單



jokey10240 wrote:
很多後車牌會故意弄很髒或

第 14 條
汽車行駛應隨車攜帶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或預備引擎使用證。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
一、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
二、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

幾十年前的罰金,對他們 根本不痛不癢!
gary4024 wrote:
趕快加速逃走變換車道才是上策

越是這樣做
大車更會一次又一次再後面"逼"小車

因為只要他 逼,小車就會 "讓"

正確做法就是 維持均速 (不加速 不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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