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濱開小車最好是以"最高速限行駛",速度不夠就開在"外線"後面有大車逼近時,千萬不要因害怕而"加速",因為大車也會跟著 加速就繼續保持均速,大車會找機會超過去當大車超越時,油門稍微"鬆"一下,讓他趕快離開你不要跟"他"玩!不要行駛在兩部大車 中間!
etlink wrote:這次的事故初判是小車(恕刪) 設計上先天的缺陷吧,雖然不知道為何急煞,不過西濱跟很多快速道路一樣,入口跟出口引道雖然都有一小段距離,但是距離都還不夠遠,且都在同一側,入口限速40, 如果加速不夠,進到主線道其實蠻危險的,必需時刻盯緊後方有無來車,且後方車子要出引道又都沒在減速的,一進一出,一快一慢真的很危險。近年來,苗栗海線、台中海線很多重大工程,大車很多,西濱那一帶晚上很暗,沒什麼路燈,彎道又多,行駛真的要非常注意安全。別把性命賭在其他駕駛會安全駕駛了。
紅天 wrote:版上很多 檢舉達人 (恕刪) 很多後車牌會故意弄很髒或刷上淡綠色,再來是某些員警對於影像無法辨識車牌就不會開單,就算有清楚車後大字車牌號碼,車側車牌號碼,一樣回覆違規屬實,車牌不明顯,不予舉發。路上員警有多少會因為車牌辨識不清去攔查的,目前是沒看過。違規沒取締,造就這些大車開車方式。開大車肇事容易造成重大傷亡,不是要更小心才是?
jokey10240 wrote:很多後車牌會故意弄很髒或刷上淡綠色,再來是某些員警對於影像無法辨識車牌就不會開單,就算有清楚車後大字車牌號碼,車側車牌號碼,一樣回覆違規屬實,車牌不明顯,不予舉發。路上員警有多少會因為車牌辨識不清去攔查的,目前是沒看過。違規沒取締,造就這些大車開車方式。開大車肇事容易造成重大傷亡,不是要更小心才是? 水泥車就是欠檢舉車牌無法辨識無法檢舉但是你可以送公路總局 讓他回監理站驗車公總認定很寬鬆,你送件幾乎都會開臨時驗車單回檢理站驗車的成本 絕對超過罰單
jokey10240 wrote:很多後車牌會故意弄很髒或 第 14 條汽車行駛應隨車攜帶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或預備引擎使用證。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補換牌照或禁止其行駛:一、牌照遺失或破損,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換發或重新申請。二、號牌污穢,不洗刷清楚或為他物遮蔽,非行車途中因遇雨、雪道路泥濘所致。幾十年前的罰金,對他們 根本不痛不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