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後車撞前車? 相關肇責歸屬。

pheadxp wrote:
唉... 知識的落差產生的愚昧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什麼....

所以你很高興對方知識不如你, 比你還要愚昧
你可以予取予求了嗎?
那還真是恭喜你
無論如何
鄉民都只是看戲而已
有誰在乎你們誰背前科誰賠誰錢?
pheadxp wrote:
B車媽媽昨天打電話來希望和解了...(恕刪)


就算B車媽媽昨天打電話來希望和解,

你們一審判刑,能撤嗎???
路人39 wrote:
所以你很高興對方知識(恕刪)


對於這種於事無補只想嗆人的留言,我也只能笑笑而已。

從沒要你關心前科的問題。

我也沒有予取予求。

要予取予求用我兒子的體傷要個和解金隨便也可以要個幾萬元。

當初提和解,就是希望不給他兒子揹前科。

無奈,對方一點錯都沒有的既視感讓我覺得我幹嘛要幫對方想。

大學生揹個五年然後如果去大公司一定會要求良民證的就這樣機會沒了。

我根本看幾萬元沒有... 我只是覺得對方一點都沒誠意解決而已。

我自己也要揹前科? 和解中就跟對方提過了,我是企業主,在我身上不需要良民證。 小孩是學生,保有乾淨無前科是很重要的。 然後雙方各退一步,對方一副老娘我就是不爽賠怎樣,你啥機車為啥修那麼貴,憑甚麼要我賠,殊不知當下我連完全無肇責體傷都放棄求償了,還不願意和解。

這不是知識的落差,什麼是知識的落差?

另外你講那麼嗆,我也覺得只是出社會不久的新鮮人而已。

你的留言我真的只有笑笑而已,會回你只是不喜歡有人在那邊帶風向。
aavicky wrote:
就算B車媽媽昨天打電(恕刪)


還未判決。

最近這幾天都在打電話問法院管轄的案號和股別。

因為不管要不要合解,我都會希望法官開個庭釐清一下。
pheadxp wrote:
另外你講那麼嗆,我也覺得只是出社會不久的新鮮人而已。
你的留言我真的只有笑笑而已,會回你只是不喜歡有人在那邊帶風向。

本棟回文第一篇我就說了
你一開始開的那種條件就是想吃對方夠夠
當時你的人品差不多就看得出來了
現在你嗆對方愚昧無知只不過是印證我前面的懷疑罷了
前科是你自己講對方母親擔心自己兒子背前科
誰關心你背前科了?
還企業主不怕背前科.......(笑)
又不是背了過失傷害就不能申請良民證
你這位聰明博學的企業主不知嗎?
路人39 wrote:
本棟回文第一篇我就說(恕刪)


那很明顯地,你根本出社會未深,連什麼叫做吃人夠夠都不懂。

我嗆對方愚昧無知,你有聽到我的口氣嗎? 我是嘆對方無知。 而他兒子身為一個大學生竟然完全交由母親處理。母親無知,結果兒子難道還不懂上網查詢看看自己會遇到的刑事訴訟以及所要擔負的肇責,更甚之,還先提出告訴。 想要以刑逼民?

母親在和解時,連和解官都有跟他說如果不和解應該光罰金都會比雙方的要求高,更甚之雙方還會背上刑責。一定不會關,但是都會有前科。這些母親當下都知道。

你真的跑過法院嗎? 還是紙上談兵的鍵盤俠而已?

我去問過律師,律師說,雙方就和解是對雙方的利害關係影響最小的部分。 不管是金錢上還是刑事責任上。

我一堆項目當他母親的面跟他說,我都沒去申請了。 光動能鈦錶光錶帶就要5千,連要都沒跟他要。 醫療費用,連要都沒跟他要,體傷連要都沒跟他要。 我修機車,車行開的費用,就是那樣,有發票有收據。第二次和解帶來的人連B 車是騎路肩都不知道被打臉。 這樣是要解決問題的方式?

我不怕揹前科是因為我即使揹了前科,依然已經是五子登科了。背著前科並不會影響我的未來。更何況是五年內可以消除的前科。

至於能不能請良民證,還是請你自行去查閱網路。 易科罰金是否能請良民證。

B車媽媽打電話來求我和解,說他兒子孝順才會怎樣怎樣,然後她希望和解只是希望我錢收少一點。 我心中想法是,我一毛錢都沒跟你拿。你兒子的問題,出我的修車費。 我沒打方向燈,我出你的修車費。 其他都不用了。這樣叫做吃人夠夠?

你應該根本不知道這四個字的解釋吧?

和解狀況:
B車母親和解付出:31000元 照她的說法,痛的要死,希望我能要求少一點。 (他實際約再拿出19000)
我方 和解付出:12000元,一點感覺都沒有。(因為我先付出31000了,因此可以收回19000)
雙方都沒人有刑責。

不和解狀況:
B車母親付出: 易科罰金抓30000-50000。 我方求償體傷XXXXX 車損雙方互賠我就抓55 分。 B車母親車損部分負擔22000。和解庭當下我有跟他說,如果不處理,那我會把全部的損失都拿出來求償。錶帶5000 兒子:刑事前科。 她要負擔 至少57000 - 87000 加上我兒子體傷及精神賠償全額 以及我的體商和精神賠償的一半。


我方付出:易科罰金30000-50000 車損22000。 對方的確也可以跟我要求體傷和精神賠償。 因此我要付出52000 - 72000 加上他兒子體傷和精神賠償的一半。 我也有可能有刑事前科。

我怎麼看,他在和解的時候跟我和解都會遠優於不跟我和解。

對方母親跟我哀窮,可是當下和解庭的時候都跟他說過了。

不過其實易科罰金也可以不用繳,小錯可以聲請易服勞動服務。

寫那麼多我想要說的就是你沒資格評論人,你可以對事評論。 不過念在你應該涉世未深,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至於我要不要跟你計較也不是你說了算。 反正我就當你是個不太懂法律然後自以為很懂交通規則的網民就好了。
既然樓主已經有想法和做為,

鄉民能做的,就只是一旁看戲而已!!

不管最後是和解或是等待司法判決!!

待告一段落,再請樓主來更新進度吧!!

有時想想,以刑逼民,在某些情況下似乎很好用,

但在機車對機車,雙方有傷的情形下,想要以刑逼民,真的不是好方法~~~~~

只能說,借鏡,借鏡了!!
如果對方能夠照你先前提出的條件 就和解吧
不然雙方都要付過失傷害的罰金 得不償失
更何況 樓主沒有打方向燈 也是理虧
=======
另外我對於那條線很有意見
如果一路上 那條線在這一段是15公分 在下一段是10公分 那是要如何開車 騎車?
用路人一邊開車 騎車 有辦法即使分辯那是路肩還是慢車道??
如果我開車要右轉 在這個例子 我一定會開到路肩上
不然所有汽車都要停在標線左邊 等機車走完才能右轉??
百慕里 wrote:
既然樓主已經有想法和(恕刪)


有時想想,以刑逼民,在某些情況下似乎很好用,

但在機車對機車,雙方有傷的情形下,想要以刑逼民,真的不是好方法
======
所以開車有時真的很吃虧
就算機車故意撞上來
汽車有1成的責任
在理賠上也往往要做出較大的讓步
pheadxp wrote:
那很明顯地,你根本出社會未深,連什麼叫做吃人夠夠都不懂。
我嗆對方愚昧無知,你有聽到我的口氣嗎? 我是嘆對方無知。 而他兒子身為一個大學生竟然完全交由母親處理。母親無知,結果兒子難道還不懂上網查詢看看自己會遇到的刑事訴訟以及所要擔負的肇責,更甚之,還先提出告訴。 想要以刑逼民?
母親在和解時,連和解官都有跟他說如果不和解應該光罰金都會比雙方的要求高,更甚之雙方還會背上刑責。一定不會關,但是都會有前科。這些母親當下都知道。
你真的跑過法院嗎? 還是紙上談兵的鍵盤俠而已?
我去問過律師,律師說,雙方就和解是對雙方的利害關係影響最小的部分。 不管是金錢上還是刑事責任上。
我一堆項目當他母親的面跟他說,我都沒去申請了。 光動能鈦錶光錶帶就要5千,連要都沒跟他要。 醫療費用,連要都沒跟他要,體傷連要都沒跟他要。 我修機車,車行開的費用,就是那樣,有發票有收據。第二次和解帶來的人連B 車是騎路肩都不知道被打臉。 這樣是要解決問題的方式?
我不怕揹前科是因為我即使揹了前科,依然已經是五子登科了。背著前科並不會影響我的未來。更何況是五年內可以消除的前科。
至於能不能請良民證,還是請你自行去查閱網路。 易科罰金是否能請良民證。
B車媽媽打電話來求我和解,說他兒子孝順才會怎樣怎樣,然後她希望和解只是希望我錢收少一點。 我心中想法是,我一毛錢都沒跟你拿。你兒子的問題,出我的修車費。 我沒打方向燈,我出你的修車費。 其他都不用了。這樣叫做吃人夠夠?
你應該根本不知道這四個字的解釋吧?
和解狀況:
B車母親和解付出:31000元 照她的說法,痛的要死,希望我能要求少一點。 (他實際約再拿出19000)
我方 和解付出:12000元,一點感覺都沒有。(因為我先付出31000了,因此可以收回19000)
雙方都沒人有刑責。
不和解狀況:
B車母親付出: 易科罰金抓30000-50000。 我方求償體傷XXXXX 車損雙方互賠我就抓55 分。 B車母親車損部分負擔22000。和解庭當下我有跟他說,如果不處理,那我會把全部的損失都拿出來求償。錶帶5000 兒子:刑事前科。 她要負擔 至少57000 - 87000 加上我兒子體傷及精神賠償全額 以及我的體商和精神賠償的一半。
我方付出:易科罰金30000-50000 車損22000。 對方的確也可以跟我要求體傷和精神賠償。 因此我要付出52000 - 72000 加上他兒子體傷和精神賠償的一半。 我也有可能有刑事前科。
我怎麼看,他在和解的時候跟我和解都會遠優於不跟我和解。
對方母親跟我哀窮,可是當下和解庭的時候都跟他說過了。
不過其實易科罰金也可以不用繳,小錯可以聲請易服勞動服務。
寫那麼多我想要說的就是你沒資格評論人,你可以對事評論。 不過念在你應該涉世未深,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至於我要不要跟你計較也不是你說了算。 反正我就當你是個不太懂法律然後自以為很懂交通規則的網民就好了。

哈哈哈
除了嗆對方愚昧無知, 還嗆網友涉世未深? 現在還說別人不懂法律耶
原來交通規則不是法律?
真是長知識了
且連轉彎都不會打方向燈的"企業主"跟人談涉世未深??
不會打方向燈是方向燈壞了還是剛考到駕照??
怎麼不先自己照照鏡子?
啊不就對方付31000會痛得要死, 你付12000一點感覺都沒有?
這是啥? 炫富?
騎個機車方向燈不會打, 居然還會炫富?
還嗆別人有沒有跑過法院? 跑法院是很光榮的事嗎?
你是不是常常在跑法院? 以被告的身份??
哈, 真是笑死我了
吃人夠夠的意思就是你肇責沒比對方少還敢開口要對方賠得比你多?
前面早就說的很清楚了
你不就是連肇責都搞不清楚才上來問網友嗎?
說別人沒資格評論人, 自己就有資格說人愚昧無知, 說人涉世未深, 說人不懂法律??
雙重標準不自知?
企業主是哪家多大的企業? 說說看讓大伙兒去朝聖一下你高尚的品德與雄厚的財富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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