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
逆來順受
簡單的說,你整篇回文的重點就是這四個字: 逆來順受!
好罷,尊重你的選擇...
jokey10240 wrote:
開在內車道總不會都是一路開到終點吧,
總會需要中途下交流道,這些愛佔內線的車,往往也是愛連切換好幾個車道下交流道,車子多時,不就硬擠硬切擾亂全線車流了阿,100->50.60,後面車流再堆上來,整個全線車流就剩下50.60公里了。
Benn1963 wrote:
大家會眾口一致的聲討龜速或者霸占超車道的行為,不就是因為這是大多數人認為最影響高速公路行車效率與安全的問題嗎? 不正是我們迫切須要面對解決的嗎? 怎麼可以倒果為因反而想辦法去轉移焦點呢?! 多麼可笑的邏輯!
Benn1963 wrote:
按照你的邏輯,為什麼不去探究公權力花了多少資源在取締超速 (世界密度數一數二的測速照相、路旁埋伏、區間測速...),又花了多少資源在取締龜速上?! 兩者根本不成比例,怎麼這裡你倒不去計較取締龜速不夠力,所以也來平衡一下?!
Benn1963 wrote:
至於你回說時速100 公里 (你也認同100公里是龜速) 的龜車領隊時,後面的車流只會維持在100公里,我只回你一句: 睜眼說瞎話! 根本昧於事實,我相信這裡大多數清醒的版友都不能苟同!
Benn1963 wrote:
事實是,車速會逐步遞減
Benn1963 wrote:
只要經常在高速公路走跳的駕駛人都知道,高速公路塞車或肇事的問題基本上跟超速無關

Benn1963 wrote:
你個人可以忍受前方車以時速 100公里上下佔住超車道龜速領隊,不代表別人也都必須要能忍受不換車道! 請不要繼續醜化那些因為內側被龜車佔道逼得要經常換中線道超車的駕駛人,非常沒有衛生、極其不公道!
CcCManCcC wrote:
1.前車100km後車110km後後車120km..結果發現和前車安全車距不夠就降速..一拉一的降速
2.耐住性子都開100km像火車一樣才是順暢
3.我覺得內側車道應該給ACC專用,強制全設定速度上限+跟車距離,畫雙實線沒事禁止變換車道,一拉一個絕對順暢
說真的習慣開120..130..140..耐不住性子的真的是自己的問題
台灣的法規設定雖然是超車道,但又有一個最高速上限,然後又開放得以使用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
三個法規組合再一起,等於諸多爭議
1.前車認為後車不應該超速行駛
2.前車認為法律讓我用最高速行駛內側車道
3.後車認為我要超車超車道要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