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
假如單純只是撞上臨停...(恕刪)
不用在那辯解啦,你第一時間檢討受害人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北七喵 wrote:
身啦,下次換我對你人身攻擊也是陳述事實,你這樓我會留照存證,以後我對你人身攻擊都是陳述事實。
90%肇責是由你來認定?況且你第一時間檢討受害人也不是一次兩次,你當你自己真是鍵盤法官啊?
當事情真相釐清前,不妄下定論很難嗎?只要有人違規肇事,你就先檢討被害人不是嗎?人往生了,你就像會通靈一般知道對方超速或是沒防禦駕駛。
事事沒有一定,不要說我詛咒你,當事情發生時,閃也閃不掉,你也不希望有像你這樣的人在背後妄議你,但我一定會妄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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