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se0610 wrote:真的可憐,8千件..真的可憐,8千件....花這麼多時間在那擾民不如多花時間陪陪自己的家人吧...(恕刪) 說不定是全家人一起檢舉,陪家人的時間更多,應該是羨慕他們不用工作有時間檢舉。
宙王 wrote:是的!檢舉多寡跟傷亡(恕刪) 在繞口令?檢舉在於減少違規,關傷亡屁事檢舉沒降低傷亡,畫紅線沒降低傷亡檢舉正當性少了?,畫紅線正當性少了?交通法規無法降低傷亡,所以交通法規規定的正當性少了
robertkan wrote:警察太忙可以考慮公辦...(恕刪) 要真喜歡做這事業不就直接考試成為真正的國家機器?幹嘛還公辦民營,繞一圈?就直接跳坑分擔阿正大光明,有專屬配件,有國家資源就像動物方城市一樣。
ryan00014875 wrote:果真是原諒的顏色會做...(恕刪) 不然你展現一下你可以12小時之內檢舉8000件全部成案我就會相信一定是警察在執勤中瀆職不作為。處理完民眾檢舉一定還有能力去臨檢抓酒駕毒販。
kazamisa wrote:不然你展現一下你可以12...(恕刪) 哈哈哈哈哈!我想大家都看過巡邏看見違停視若無睹的事了8000÷3個月≈89件/1天很多嗎?只要警方一天派兩名專門執行違規開單勤務,絕對百件以上,為何派兩名呢?因為.............違規仔最大所以是誰在耗損警方人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