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知、很多田僑仔開的車都很破爛,倒是他的兒子開的是雙門的賓士跑車(貧窮限制了我不知道是啥車型)
台灣開車三寶非常多,我有時也很氣。
三寶有一個特色,眼中只有自己一台車,
以後考牌應該多考一個白目指數,白目指數過高的不能給牌。

樓主你意思應該是氣不過,想讓對方多付出一點,
保險公司對這種事,處理到不想處理了,你開回原廠詳細檢查,有點傷的全部換一換
應該夠他喝一壺了,
至於什麼心理受傷,無法工作,就算了;得不到你想要的。
SSUUY wrote:
不要亂帶風向
扭傷拉傷告不了,過失傷害。
浪費法律資源。
法律不是這樣一廂情願的使用。

不信,您可以直接電話詢問保險公司法務。
他們處理這種"扭傷",就依照sop 處理。
小小扭傷,如果可以告,那大家直接去法院前面打籃球好了。

幾個月後,開庭時,法官會問一句~
扭傷好了嗎?
好了,就不嚴重阿!
沒好就請舉證?
(上班出勤狀況? 為了告贏,都不上班了嗎?街坊四鄰,看見你去7-11? 有去運動? 扭傷還可以逛街? )
行車紀錄器,拍下,車禍當時活崩亂跳~
為何嚴重扭傷,還能如此從容?
然後請您一堆舉證!
舉不出來,就變成對方提問"詐欺取財"!
假車禍,真取財!

就算重了,武林中最惡毒的"分筋錯骨手"
在毫無外傷的狀況下,這只是喊爽的啦。
只是輕微擦傷,也只是幾千。就算告成了。
時間的耗損,倒不如好好工作 。
法律設計,是不會讓人可以小事情,有利可圖的

想試試嗎? 被告詐欺的恐懼?
告訴乃綸,對方可以不用理會你,由你獨自面對開庭跟法律攻防。


到底是誰帶風向? 我嚴重懷疑有人沒跑法院經驗大放厥詞

如果事實如大大講得這樣可以輕鬆帶過一派輕鬆, 那真的太小看各方訟棍了!!

繼續小看 "告訴乃論" 看看檢察官會不會理你~~

▼以下案件是經初審宣判過失傷害成立~


另外台灣法律設計我覺得是保護懂得利用法律的人使之有利可圖~~

強者我朋友騎機車停車不小心壓到另一台機車騎士腳的小拇指指甲裂開, 判賠150萬... 不是跟你豪小!!
人間五十年、化天の內を比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 一度生を受け、滅せぬ物のあるべきか。
當下應該直接報警並且叫救護車,
然後請幾位同車的親友上救護車,
到醫院做免費全身健康檢查。

如果有認識的車廠,請車廠報天價,之後看怎麼分。
Ch1ckeN wrote:
昨天在國道五號上被撞(恕刪)


有車體險就車體險處理

不需要管什麼要給對方教訓

因為對方2手一攤沒錢你也拿他沒辦法

只能讓保險公司去對付他

如果你沒車體險,對方又賴皮的話...就自求多福了
可惜當下沒送醫驗傷 不然可以過失傷害處裡

現在你最多就是原廠灌單出險 其他就保險公司處理了

你也不用出面
LearnRPG wrote:
根據原po描述是這樣(恕刪)


如果是這樣 ,沒行車紀錄器佐證是對方硬要來撞的話,後方車輛責任也會很大。

單從軌跡上來看,一個不小心變成後車撞前車
對方有丙險以上......就是你面對保險公司或你方保險公司VS對方保險公司

目前看來可做的就是,統一由原廠報價...越貴越好如上樓的灌水...因為保險也有賠保額度.
過額度,對方的保險公司就會要求對方出錢,
不過我認為搞大了對方不爽也會上法院玩~
到時更麻煩

先說出"肇責比例"吧~
如果你是比較高 爽的反而是對方~

遊走法律邊緣的方法<--講白的就是肉搜...然後找黑道.....
行車記錄器的部分
我自己也很想看阿
無奈的是行車記錄器記憶卡從使用到車禍前都沒拔下來看過 記憶卡有問題
當下到警局有提供記憶卡給警察
裡面有2021年當天的紀錄
但已經被循環掉了 在停路肩時沒熄火
記錄器還開著 記憶卡只有8G
但奇怪的是記憶卡裡還有2018~2020的一些片段 不曉得機器是怎麼運作的?
有人認為我是看到對方開比較不好的車所以才不給超的話 不好意思 事發突然根本不曉得對方什麼車 停了路肩才明確知道對方的車呢 倒是對方嚷嚷著我們的車是lexus應該可以開很快的 怎麼慢慢開 講到這段不知各位怎麼想呢?開好一點的車就一定要開快嗎?對方不爽lexus開太慢想硬超車也有可能吧?仇富心態的人可不少~以上都是假設
汽車有優劣之分,但路權不分你我
行車記錄器型號Garmin gdr43
Ch1ckeN wrote:
記憶卡裡還有2018~2020的一些片段(恕刪)

你記憶卡太小,記憶卡沒多少錢,至少用32g的,
理論上可以存一個月的通勤紀錄。

至於你說有兩、三年前的影片,那應該是有按到保存,
所以才不會被循環蓋掉,只要用電腦做一次格式化即可。
而且照你說,在路邊停個車,資料就被蓋掉,
那實際上記憶卡可以錄的空間,可能只有1g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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