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科技多「國道緩撞車年撞80台」老司機怒!狂譙:說明書都不看

a290861 wrote:
>去擺放及撤除三角錐...(恕刪)


其實法規裡有許多做法, 如何安全的做都很完整
大家都便宜行事,人傷財損都比較大
曉得 wrote:
新車科技多「國道緩撞(恕刪)


不是不看說明書!
是這些撞車的人偷偷裝了"自駕神器"!
不然你跟我說.有哪一台原廠的ACC可以放手開一整路的
順便把自己的車做撞擊測試,讓大家知道哪台車鋼性好
街角的癡漢 wrote:
開車要那麽懶乾脆坐高鐵就好
幾十億的高科技車又不需你動手不需養車找車位又安全還有美麗大方的服務員
要開車還是被車開?


阿很多人就是連走一小段路&搭大眾交通工具都很懶
去個500公尺外的全聯買日用品都要開車(還不是騎車)
而且購買的量也不是塞滿後座&後車箱那一種
頂多就一個購物袋的份量

還好意思說開車很方便......到某地方某們前停車就好
對阿,車都在路邊違停的,當然覺得方便
這就是十幾年前一堆人在台北市會非常靠杯
陳水扁跟馬英九當台北市長的時候特別搶錢
就是這樣來的,那時拖違停車毫不手軟的
p.s:台北很常看到,時間還沒到就已有拖吊車在巡獵物
老司機都不是因為輔助駕駛撞到工程車的,他們的理由都是 撿手機、撿檳榔、回訊息,撞上去的有比較少嗎?連路肩故障車輛也撞的更是多啊。
沒興趣跟言不及義又沒禮貌的人對話,被拉黑的請自己多檢討。
還好我都堅持買手排,沒有自動駕駛的車款

暫時是沒有這問題
這個問題主要是:兩車速差過大讓ACC或AEB誤判所致,
顯然是自駕系統的辨識與演算問題。

應可部分歸責於車廠在提供ACC自駕系統之前,
未能完整測試各種用路情境,
就急著把還不成熟的技術用到市場上。
不能說在手冊印上幾句警語,車廠就完全免責了,
尤其是這種高速公路常見的緩撞車、故障慢行車的情境,
車廠及檢驗單位都應該為消費者把關才對。

想想看這年撞的80台裡面,
如果當初沒有使用這種不成熟的ACC,
能夠減少多少生命財產的損失?
john65537
BlueSky5230 您有當過開發人員? 提供一下高見吧!
dida812
廠商都說是輔助自駕,留言的你因該也是三寶加不看說明書的吧,你還是別出門害人了
a290861 wrote:
去擺放及撤除三角錐時
不是又讓施工人員
暴露在被車撞擊的風險之中嗎?

緩撞車就是要免除工作人員這樣的風險啊
現在你又希望在緩撞車前放三角錐
不是多此一舉

+1
撞到撤除三角錐的人員那個人可能會死,又沒收入
撞緩撞車人比較安金
至於撞緩撞車的車主,最好直接吊照人廢掉,都不注意路況還開車
在日本自動車道開車
很多人都有經驗吧?
我看到的 施工就是會擺交通錐

日本仔很龜毛的
wkh2006 wrote:
三角錐不是要緩撞, 是要來得及避開撞擊. 這樣不是更好嗎?
複習一下高速公路施工規則:
"(一)前置警示區段
前置警示區段之目的,是在道路狀況開始改變之前,設置施
工標誌,使駕駛人了解前方有施工之狀況後,能有一段時間調整
其行車速度,及作變換車道準備,其長度在高速公路主線為 800
至 1600 公尺,如為彎道、上下坡路段或特殊情況,應酌予延長。"

你引用的似乎是比較舊的規範
高工局施工規範
你那張圖是在檔案中的第75頁,已經不太一樣了
而且你有點斷章取義,外側車道有兩種施工規範
你只看了第一種,是沒有標誌車時候的做法,所以就需要在前方置放三角錐
第76頁是有標誌車的作法,防撞車就是標誌車
有標誌車的情況就不需要在前方放置三角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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