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重機時速真的170,賓士駕駛會看不到?

那...觸身球是那來的????
都可以躲過是吧!!
再不然,你去接看看一百七的球。
護具,就不用了,反正你看得到。
firedragon
觸身球一定是想賺保送,故意不躲的啦
今天假如撞上的是賓士車的駕駛座,不曉得結果會如何?
看的到不一定躲的過
自己遇到才會懂
速差過大誰都不會注意到的
yl610702 wrote:
請問多少距離內沒車叫(恕刪)


你開車時眼睛看多遠車子開多快
也就是開100km你眼睛要看400m處,等發生問題,眼睛看到透過腦袋計算到腳踩煞車,中間約3秒鐘,才有機會不撞到400m的車子或物體

同理,車子出來要能讓170km 到機車能正常煞必須600m 外就要能看到車子
問題
1.600m外的機車是非常小台看不到
2.台灣除了高速公路有600m大直線,其他的路都看不到600m外的距離

上次什麼北海岸等等都是,200m外是一個曲線彎,重機一個快速衝彎出來灌油門,前面一台車回轉你就Bye bye了,因為看到機車你能處理的時間不到2秒鐘
如果以限速70km的省道看到SUV約7秒的處理時間,遇到3倍速度的車反應速度變2.x秒再遇到體積5分之1可以反映的時間不到0.5秒
Mikadoyakumo
法律認證的人類開車反應時間為0.75秒。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恕刪)


就算雙方都看到彼此,我覺得兩方都在賭吧? 大家都在賭誰會讓誰吧!
騎士覺得綠燈且直行,路權最大。轎車會讓你。
轎車覺得你那麼遠,我開到對面才幾秒鐘,應該可以吧!而且你看到我會慢下來。

結果兩方都不讓,一個晚七天回去了。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錄是105.1英里,剛好就170公里。
主審看得到、捕手看得到、打者看得到、測速槍手也看得到。
一顆時速170的棒球都看得到、能立即反應,一台那麼大台的重機會看不到、反應不過來?
所以說什麼時速170來車看不到無法反應,那是推卸責任吧?


大家都盯著投手看,且球路被固定在一定的範圍,眼力稍好一點都可以看到
但是看到和打到是不同的事,我的話..球速100(KPH)以上的就打不到了

時速170K換算秒速約50尺,一般人30KPH反應到煞停時間約4秒,也就是要在機車200公尺前就要看到並決定煞停,迴轉時汽車駕駛需注意的角度超過180度,掃一輪約要5-10秒,倒是機車要注意前方狀態反而容易掌握,200公尺距離足夠機車降到一定保命的車速,所以機車不是沒注意就是要以速度時間優勢闖過關卡。

車速不是肇事的主因,但是確是肇事後死亡的主因
所以不論是四輪或兩輪的大爺,都需要注意並遵守規定,降低肇事機率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恕刪)


很簡單的就賓士覺得機車沒那麼快就到,只是沒想到機車真的太快了,快到賓士覺得沒那麼快而己。
開車最怕這種情況,機車也常在車陣中鑽來鑽去的,總覺得自己閃得過,但不會想到開車的人一時沒注意到右切撞到機車,這算誰的問題呢?
當然也有機車正常直線騎時開車的人右切撞到機車的,所以都是類似這種情況造成車禍。
所以開車機車都一樣別亂鑽,不超速,左右切時保持安全距離,也注意不讓自己落入對方的視線死角內。
Mikadoyakumo
對開車的人來說,左右同時都有機車在鑽,只能注意其中一方,如果先注意到左邊太近很容易反射性偏右,那就右邊倒楣。
蟲心到來 wrote:
我不知道賓士駕駛是否(恕刪)


哈叫投170km去跟Moto GP 選手比

叫F1 的車手去接 170km的球
把F1車子用200km 從市區刷過去
叫火雲邪神去接子彈

樓主拿棒球的比喻真的?
例外理論跟實務是不同的
汽車開車他是交通安全他不是數學運算式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恕刪)

只能說兩位駕駛同時犯錯造成了這個悲劇
重機不該危險駕駛(超過速限60KM/HR)
C200不該直接穿越四個車道迴轉
只要他們其中一個人不犯錯
就不會發生這個悲劇
當然最後的輸家是重機騎士
因為他賠上了生命!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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