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其實啊~面對這種絕對...(恕刪) 對啦對啦當年藍色黨的白色恐怖時期,應該把綠色那群爭取自由的人都誅九族殺個乾淨才對,沒槍的敢跑來和我爭取權益找死嗎?拳頭大的說話嘛,你的想法就是這樣不需要民主法治
路人39 wrote:看來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樓主的案子是車子從外面要進社區不是車子要從社區裡面出來保全對於要進社區的車子, 若是擋住車子讓行人先行那麼, 那台要進社區的車子就變成卡在馬路上等你行人慢慢走過去, 它才能轉進社區你慢慢走走幾秒, 它就卡馬路卡幾秒所以才說這種情況我當行人都會讓可以讓交通順暢我不在乎犧牲我行人慢幾秒再走整串看下來台灣人自私成性爭路權互不相讓離先進國家的道德程度還遠得很是否禮讓要用腦袋, 不是無限上綱 雖然我也會讓,不過以你的觀點來說為了不讓一堆車子卡在路中間等行人慢慢通過就不該有「行人優先穿越斑馬線」罰則行人應該自立自強、自求多福對吧
boy1234567890 wrote:以前網路上看過有社區(恕刪) 人行道上就該禮讓行人. 行人穿越時加速通過減少交通影響.實際上保全會想要保住工作,希望不要產生可能的傷亡進行行人管制.就像汽車明明在路上轉彎打好燈.也貼在道路邊線上了. 機車硬要從右邊超越.這是屬於前後車關系,但汽車能不停止轉彎禮讓機車嗎?大家也只是為了讓事故減少而做出的退一步行為.正確的事大家都知道.但經驗法則告訴你.這是台灣,不是所有人(車)都是守法的. 所以妥協了.
小小擦鞋童 wrote:雖然我也會讓,不過以你的觀點來說為了不讓一堆車子卡在路中間等行人慢慢通過就不該有「行人優先穿越斑馬線」罰則行人應該自立自強、自求多福對吧 我最後才說要用腦袋你這個就是不用腦袋行人穿越斑馬線要看有無號誌有號誌的路口, 行人只能在號誌時間內穿越斑馬線行人還讓你車子, 那行人要何時才能過馬路?無號誌的路口, 就是雙方都要互相禮讓所以法規才要求車子通過無號誌路口要減速行人就算走斑馬線也要注意來車本案車子右轉進社區若有車等待右轉卡馬路, 就會有機車開始到處鑽後面的汽車則會開始跨車道甚至跨對向車道繞行因為要禮讓行人的並不是他們和等待行人穿越斑馬線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再說一次麻煩用一下腦袋, 不是你最大, 也不是誰最大
我覺得行人比較大保全應該要攔的是車子而不是人但是為了自身安全我還是建議要聽保全的站著等車過從地下室衝上來的車,一定要踩油門才能上來,要是那天來個煞不住的就算它是全責,你也半殘或小命不保,所以我覺得要是我還是會乖乖站著聽保全指揮。
Irgendwann wrote:保全能做的,就是擋住自己社區還沒開出的車輛,不要撞到公共道路上的行人與車輛。等路上安全之後,再放行社區車輛。社區住戶如果不遵守保全在社區內的指揮,那就由社區管委會自行處理。...(恕刪) 8樓有正解,不要以個人意見取代法令條文!樓主打1999基本上不會有作用,除非你已經有當下的錄影存證,雖然法令條文上你是對的,若沒有附上影片證據,公務員不會主動幫你蒐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