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慕里 wrote:
以樓層主提供的這影片來看,
我很認同汽車駕駛應當要無肇責,
但仍建議汽車駕駛反應要更快些、開車要更專注些。
以影片內容來看,汽車駕駛反應至少慢了0.5秒到0.8秒以上。
雖然快這0.5~0.8秒,應仍無法避免碰撞,畢竟,這種鬼切確實躲不過。
但提昇汽車駕駛本身的反應力和專注力,是種良好習慣,而在其它狀況中,
快速和專注的反應,或許能躲過之後的麻煩。
理論上百大說的沒錯,但並非家人開車反應不夠快。
而是本車開在左轉直行兩用線道上,
前一部車左轉,本車跟在後方,當然要等他轉過去才能直行。
右方的這部機車不耐等候就衝了上來,而且還是左轉。
這時因為跟車之故,本車駕駛的目光是在左轉的前車車尾,
怎可能料想到右方突然衝出一部要左轉的機車。
還好本車是一般轎式休旅車,
如果是中型貨車以上的車輛,大概連人帶車壓過去,
就像本棟樓樓主所貼的新聞連結一樣了!
pighead.jen wrote:
這種從同行右側直接鬼切左轉的騎法
我大部分相信開車的駕駛應該都有遇過
所以我開至路口,只要右側有機車並行我一定會多喵他幾眼
控制不了別人,只能控制自己的油門..
這位騎機車的小姐是從車右後方往前衝過來的,連喵他幾眼的機會都沒有。
Black Ocean wrote:
政府的問題阿,設那個機車停等區, 然後機車就鑽車縫習慣了,鑽到前面再來左轉剛好阿
先排隊在內側車道的車陣內? 沒有,鑽的過去何必排隊
機車族一直都想要可以直接左轉的路權,然後機車路權團體也不放棄兩段左轉和鑽車的權利
簡單說就是想怎麼騎就怎麼騎,反正出事了就當孝子,拉四輪來賠錢就好
樓主所貼的事故位置似乎沒有設機車停等區,
純粹是機車騎士「生人找死路」,要直接左轉也不先看看左方有沒有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