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95 wrote:閃黃燈不減速, 聽到鳴笛見到警車不剎車還把把車開到對向閃避警車 一、聞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看來這台BMW駕駛的避讓跟一般人想的不太一樣還有人檢討警車鳴笛幹嘛?難道鳴笛前警察還要下車跟其他駕駛人詳細報告鳴笛原因?
明顯是警方要負主要過失1.到路口才鳴笛,給其他道路駕駛的反應時間顯然不夠2.警車(救護車消防車)鳴笛閃燈後並非就是得到絕對路權,只是得到相對路權而已,過路口一樣要注意查看以及減速,法院已經有很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在路口肇事判賠的案例了,真正擁有絕對路權的只有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