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doggy wrote:你是不是沒房子?或者...(恕刪) 既成道路是政府喊爽的,沒錢徵收,請先調查有否申請登記為既成道路再說,更何況只給人通行又沒可給人停車,那所有權人權利可被賤踏嗎?不準舖柏油還不行。
真正的問題,在於當時的法規,不過以現在來看,如果住戶不想自家門前的道路用地被停,可以申請畫紅線方式,或是自家一樓改變設計,往內退縮,但是許多的住戶都會希望自家門前道路用地可以停車方便,不過自家門前的道路用地卻是公家地,屬於公眾的權利。 如果真的私家地,可以劃設出來,註明,不是嗎?要解決此問題,公家機構必須出面統一劃設,展現出公權力。但又會造成住戶的反對,所以住戶是自私的,公家地不允許別人停,只允許自己停,自己的地不退縮,卻要佔公家地的便宜,不是嗎?很多買一樓店面的騎樓,也是說騎樓是他們一樓專用,所以可以隨時看到騎樓變成廚房,變成工作地,變成停車位,甚至變成自己的空間,兩邊都圍起來,店面空間變大,造成行人走著走著,要往馬路上走,這就是台灣的亂象,對行人的危害,但公權力一直是沈默,今天行人安全會上國際版面,不就是公權力睡著了,長期以來,錯誤變成正常不過,不斷地拓展,延伸,現在要改,卻是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