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廣益)如何改善交通惡名?行人地獄??

看海成花 wrote:
只想用執法,
把台灣交通會爛歸咎於台灣人民???
這種人當交通部長我們交通絕對不會好,


今年2/6新聞「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官員蹺班摸魚,甚至到宜蘭參加飲宴. 讓行人跟開車的在01互罵互咬,怎麼會有用?

交通安全泡湯?
看海成花
所以說阿...我敢說台灣交通會爛原因就是我們交通安全的部分官員擺爛不作為,根本不是人民的問題
◎(.●.)◎
結果人民好像也沒辦法對這樣的官員做出什麼制裁…
marco520 wrote:
我是在講德國人他們在...(恕刪)


正確講法應該是“全國”嚴格遵守規則

用路人遵守規則,同樣道路設計者也必須遵守設計規則。天平不該傾向任何一方。

因為按照網紅的好道路設計邏輯,德國沒有Z字分隔島設計、分隔島設計不夠安全、20限速那張行人跟道路區隔不明顯、路口未突出讓行人過馬路意識強化、路不夠窄(很多路段從衛星視角看標準車小於車道非常多)、部分路段左邊居然是停車場、路邊停車沒有做退縮區隔等等

如果天平要求傾向道路設計者,以喜歡違規的用路人來看,那這些都會產生事故風險,德國的設計是不足夠。

我不確定你有沒有看完文章?文章提到

就是要守規定

在遵守交通規則方面,德國人(至少我先生)對於交通規則的遵守,應該可以算強迫症等級。某次我在無人無車的十字路口自然地過了馬路,到了對面卻發現先生沒有跟過來,還在對面等著紅燈。
他堅持說,紅燈就是紅燈,法律就是法律,不管有沒有人、有沒有車。這種堅持,到其他歐洲國家旅遊時,也不少見,記得在巴塞隆納旅遊時,能夠在人擠人的路口,抵擋闖紅燈的行人人潮,而堅持不動的旅客,多數也都是面無表情的德國人。
當然,在德國開車時也會遇上不守規矩的駕駛,這時候德國人們就會舉起他們的手掌在臉部前方上下來回晃幾下,搖下車窗破口大罵:「您瘋了嗎?我有先行權?您到底是怎麼拿到駕照的啊?」不過,這多半只是幾秒鐘的逞兇鬥狠,鮮少從新聞或身邊人聽到因為這樣,而演變成重大的暴力事件。

德國人對遵守規定的強迫症從何而來?曾聽過一個老教授用一種比較浪漫的方式解釋,由於德國思想中有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的義務和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的責任,就算不是每個人都讀過康德或韋伯,但這種精神,卻也已經被融到法規制定和社會規範或民情中。

若不是因為認知到這是自己的義務而遵守,就是因為意識到自己有責任而遵守,以防他人特別是小孩模仿不正確的行為。


如果放在台灣?不少人在無人無車的十字路口會選擇過紅燈阿,台灣思維本質上就是以自我利益為考慮點,衡量利益與風險成本之間關係,只要利益高於風險就有很大誘因去執行。
◎(.●.)◎
簡言就是想辦法改變人民的"守法觀念"
hunginn wrote:
問個問題!!!

為什麼不推廣行人專用時間呢?
然後十字路口讓所有人斜線過馬路都可以...
剩下時間...東西向...南北向 結束後再切回行人
就不會有右轉車輛左專車輛在等人!!

比方說
東西向車流60秒==>南北向車流60秒==>行人專用路口通行40秒==>東西向車流60秒==>南北向車流60秒==>行人專用路口通行40秒循環


有,例如台北市建國南路信義路口
應該是週六日下午吧

人車分流
然後我就是要闖紅燈喔
在此之前
年輕夫婦推著嬰兒車,闖紅燈,沒拍到



行人我最大,紅燈給我閃
◎(.●.)◎
這個真的也是問題,應該廢除行人在班馬線上無敵這點,行人沒牌照,沒在怕的!單車與行人其實案比例去看違規的話,我猜成數一定很高
jiahsien wrote:
按照你的邏輯,這國家道路設計真是垃圾,行人地獄。
連個行人庇護島、Z字形都沒有、路口退縮等等,真是垃圾。


這位施主火氣很大耶~
小弟我可是早在政府開罰前就乖乖停在路口禮讓行人的優良駕駛
但我真心對於政府的不作為&轉風向本事感到相當不以為然

在希望所有的用路人(無論行人,開車,騎車)都能守法&提升道德素養之外
是不是應該還能多做些什麼去解決現在的亂象??

貼幾張圖在那邊火力全開,砲火四射.....
◎(.●.)◎
應該改題目為→提升人民守法的辦法;但…這不是基本的不用教的事情嗎?…覺得對社會環境感到無奈…
看海成花
那個J開頭的沒有任何邏輯可言,以前被我打臉就一直阿Q精神,其實可以不用理他
pinin406 wrote:
這位施主火氣很大耶~...(恕刪)


沒有很大~
想太多了~

只是,政府濫,民眾也爛,兩者不惶多讓~
你有做到你很好很棒,更多人是沒做到先怪設計不好讓他們做不到
hch2006
對於怕超速40公里被扣牌的人來說, 再多的防範都是失效
◎(.●.)◎
對!除了罵政府,人民自己本身的問題也是一個重點!
其實,重點是人太多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
那…就不需要改了,因為現在少子化,人口會愈來愈少,時間久了問題就解決了(誤!?
◎(.●.)◎ wrote:
今天早上看FB一個家...(恕刪)




◎(.●.)◎
人多必有…
◎(.●.)◎ wrote:
今天早上看FB一個家...(恕刪)


今天下午三點初
台北市台安醫院大門路口
闖紅燈
而且沒有走在左側斑馬線

◎(.●.)◎
沒牌照的行人或是單車之類的真的10個有8個人會光明正大的違規…
就是重罰,罰到駕駛人覺得遵守交通規則比較划算才有機會擺脫這項行人地獄的惡名
我舉一個例子,以前騎機車是沒有人戴安全帽的
為什麼現在一定都會戴,就是重罰
因為買一頂安全帽了不起幾百塊
但是不戴安全帽要罰500
五百塊夠你買一頂合格安全帽還有找
那你戴不戴安全帽?戴了不會被罰又可以讓你安全一點何樂不為
所以就是重罰,罰到駕駛人怕為止
◎(.●.)◎
一開始真的直接用重罰比較快!直接!有效!
交通設計不佳, 一樣是製造交通混亂的根源
下面這個是"老天鵝娛樂"製作的質詢短片
有舉好幾個例子:

看十秒才找得到路
◎(.●.)◎
真希望台灣相關官員可以好好看看並做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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