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死亡父:要替女兒討公道了。請找對的對象討公道

zsc1211 wrote:
台灣政府真是本末倒置到可笑!

也不至於到本末倒置
台灣的問題是喜歡東學一點西學一點
最後整個規則四不像

民族性還有過去歷史也比需考量
任何改革都需要時間推移才能扭轉
很難急轉彎
不是不能急轉彎
而是人民會受不了
最後引發民眾不滿也是不樂見的
光是個待轉就弄出待轉大富翁
真的這樣嚴刑峻法可行性很低
Simple Is Not Easy
MT-10 wrote:
更真的很好玩我只不過...(恕刪)


一堆官在上面吃香喝辣 哪會管人民去死 !?
不爽直接約出來 不要做個只會嘴砲的小俗仔
就因為有個富二代在自強隧道開170公里撞死兩人, 政府說因為大家開太快, 改區間測速四十公里( 但最近民怨四起改成五十 )
智障都知道50~70公里這區段速度根本不可能是重大車禍的主因
他是因為開170好嗎? 關我們開60的屁事?
但官員就是不知道~只會一昧降速限
那些飆速仔不會因為你降低限速就會開慢
只是逞罰守法的老百姓 讓我們越開越慢
為了一堆老鼠屎, 拉全民陪葬
每次看酒駕,危險駕駛都是慣犯, 甚至一堆撞死人的職業駕駛關一下就繼續上路
唯一正解就是禁止危險駕駛開車
跟你保證這是台灣最有效的措施
A柱會擋視線的 你再怎麼改他永遠會看不到
先是敗選的交通部長亂搞
再來把問題丟給用路人
交通部這麼好當嗎 這幾年政府只要躲在後面收錢真是廢
台灣官員最大的問題就是要收集相當的數據才會去改,要不然就是有大官或是上了國際媒體,否則國內百姓怎麼反應都是無用,講白了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概念。 比如酒駕,不知死了多少人,慢慢修改法條,不知改了幾次,還是一樣,法源看來很重,但實際判決下來卻是輕輕放下,慢慢審讓肇事者脫產成功,以至於屢犯者不怕。
更奇怪的是逆向超車造成嚴重事故,逆向者也可告對向來車超速,這種奇怪現象,目的是為了減低賠償金額。
對向來車不僅佔用路權,也可以說是蓄意謀殺,不是嗎? 不知台灣的恐龍法官有多少,交通法源也必須修改,強調路權的重要。
台灣就是這樣...不容許有第二種聲音
政客.名嘴.媒體跟自以為正義的鍵盤俠現在正是最活耀的時刻...
不是和他們相同論調幾乎會被扣帽子

不過台灣人也是健忘的...酒駕的現在被洗出m01首頁熱門文章了
你說的對三寶來說根本無視 哈哈 修法重罰三寶才是王道
矛頭就是開車肇事那位 再來就是台南市長黃偉哲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非常讚同樓主的想法,人行穿越道以退縮的方式,確實可以讓駕駛人看清楚行人,而且在車輛較多路口,可以讓轉灣車輛可以等候的位置,較不會防礙到直行車。
我很支持樓主的討論態度,你會覺得風向都往肇事者帶
按照這幾年被爆出來的網軍操作,你就知道為啥沒人跟你認真討論政府失職了
我自己開車也開了快20年,說A柱不會遮擋視線的人,我猜不是沒長在開車
或是都開小車沒感覺?
以前開轎車的時候A柱真的不太有遮擋視線的問題
但是換休旅車之後,好幾次真的被嚇到,我已經左右確認斑馬線跟路口無人
但是在沒切西瓜,行駛到接近斑馬線時候一個轉頭發現行人已經接近我的左側車身…
斑馬線往後移是個省錢的改善方案,我支持
指責肇事者只是宣洩情緒,覺得自己是個正義人
但是發掘問題根源,跟找出解決辦法,才是真正的正義
MT-10
謝謝您,肇事者必須受到制裁懲罰我絕對沒意見,但公家單位拍拍屁股旁邊看戲就過去了嗎? 到底要得過且過到什麼時候?
臺灣南波萬
既然你開車那麼危險,為什麼不考慮一下其他人的權益,放棄開車?[笑到噴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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