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起,行人只要站上斑馬線(含邊緣一公尺範圍),無論遠近車輛都要停讓。

民進黨 全面執政 全面亂搞
沒有科學根據 沒有配套措施 隨便亂搞
只要一個人在斑馬線來回走動 就可以造成一整條路口癱瘓
看來民進黨 交通部 上下班 需要有人去晃晃
讓政府官員分享 人民的快樂
每人六千發出去
靠這回收一些回來
怎麼了嗎?
有沒有人要去十字路口邊滑手機?
檢舉達人可以洽談合作事宜。
想要執行最重要一點路邊的樹都給我拔掉
那種會擋視線的樹台灣一堆是想陰駕駛嗎?

道路規劃和駕照考試制度先搞好再去改變現有法規才對
這至少要花10~20年以上的時間,這種應急的規定無用
去總統府前的斑馬線來回逛逛玩手機運動運動,應該會上新聞
CLA45 AMG wrote:
我真心認為交通部長應該下台負責。


決定的是內政部警政署,為什麼是交通部長要下台負責?
-Clement-
一樣爛 一起下台吧
犬犬@@ wrote:
只要一個人在斑馬線來回走動 就可以造成一整條路口癱瘓
看來民進黨 交通部 上下班 需要有人去晃晃
讓政府官員分享 人民的快樂


決定開單條件的是內政部警政署,為什麼提到交通部?
-Clement-
行人專用時相汽機車不能右轉 行人早開時相先擋住右轉然後到結束行人才走完 然後就又紅燈了 笑死
resolve
-Clement- 那您要怪各地方政府的交通局處設計規劃不當啊,這不是中央機關部會的權責。
84865426 wrote:
乾脆改成
斑馬線上只有行人
就要等所有行人離開斑馬線上才能通過

X的那些交通部那些決策者腦袋真是異於常人


美國某些州真的是行人要離開斑馬線才能通過
不然警察會開罰

但是開單原則是由內政部警政署決定的
為什麼要罵交通部呢?
可能又要彎道大轉彎了,無能政府一再出包!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 王國材:朝「行人在近端需停讓」研議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為洗刷行人地獄汙名,6月30日起不讓行人將加重罰6千元,且要強制上道安講習課程,昨(21日)晚警政署表示,30日起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不過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聯繫,確定將暫緩實施,朝向「行人已在斑馬線近端或過中心線需停讓」研議,下周定案。

中央社昨夜報導,警政署透露「路口不停讓」取締新措施,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預計6月30日施行。

據警方研議,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部分,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但汽、機車行近斑馬線時,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不過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2日)晨表示,有關「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規定,係警政署與交通部討論執法依據方案之一,但是因為太過嚴格,雖保護行人,但是影響車流順暢甚鉅,經與警政署討論暫緩實施。後續會就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研擬保護行人執法依據。

王國材說,該案為警政署提出的建議,任何行人只要進入人行道範圍,汽機車就要停讓,但考量部分大型路口斑馬線相當長,若還在另一側遠端就要停車可能會造成交通壅塞,他昨晚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溝通討論後,確定該方案將暫緩實施,朝向行人進入斑馬線近端3公尺或進入斑馬線中心線就要停讓方向來討論,細節仍待下周討論研議後定案。
破費阿 wrote:
果然只有民進黨才會有這種異於常人的思維,大概連出個國都沒有就在發癲嚷嚷國外都會讓行人好棒棒,那是郊區好嗎? 你去看國外的熱鬧NEW YORK市區,根本沒有所謂的淨空斑馬線才能過的規定


警政署從頭到尾都沒說斑馬線要淨空後,車輛才能通過。

目前內政部警政署的開罰原則,只要行人已經通過車輛前方,就算還在斑馬線上,並不會開罰。警政署已經有公布示意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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