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2013 wrote:政府有點矯往過正!...(恕刪) 不,我是蠻認同做法台人的開車習慣都搞到國際皆知了病入膏肓的患者不下猛藥怎麼會有效?化療也會誤殺正常細胞不是嗎?判定有誤,也不是沒有申訴管道上傳照片就好,幾分鐘的事情
交大第一大隊是太閒(X戈戈)嗎? 這樣也搞? 這路口科技執法就這麼扯?直接上媒體, 依我在台南市打滾多年的經驗, 根本不缺這樣的偷雞摸狗隨便一些路口就能抓到一堆不禮讓行人的, 要不然前陣子怎麼撞掉小孩的?嫌一個一個攔麻煩才用這招! 第一大隊真的是太厲害了, 小黃麻煩出來解釋一下!這陣子台中市一個大路口綠燈才20幾秒, 行人根本過不了, 對比這不是打臉嗎?台中市交通局的出來說請行人先走一半在分隔島等下次綠燈, 不就跟這一樣?
執政者執法者都是曹操。曹操禁酒令,要求老百姓不得私藏製酒的器具認為有器具就會製酒。所以家裡有器具的人都被關起來了。後來楊修跟曹操在路上走跟曹操說前面一對男女有姦情。曹操問為什麼?楊修說因為他們有通姦的器具。現在執法者就只會認為行人站在馬路中間就是要過馬路,站在斑馬線旁邊就是要過馬路,事實上很多人站在馬路邊上聊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應當還是依照號誌來決定通行的權利。這時代不需要曹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