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調時光 wrote:最簡單的邏輯沒有違規,何來檢舉當然你可能會叫說,法規不當,道路設計不當,才造成違規如果你這樣叫,那可怕了,因為你永遠都在認為是別人的錯 非常認同媽寶之所以成為媽寶,因為相信媽媽說 :都是別人犯錯害到寶貝,寶貝永遠沒有錯
還有一個重點,交通違規罰款75%入地方政府口袋,地方政府有拿它去改善交通設備嗎? 沒有一部分拿來增加科技執法等照相,加開更多罰單,另一部分則是拿去填補錢坑檢舉魔人也不是執法人員,欠缺專業,基層警察光處理罰單也被搞得很煩,更不用提他們進警局還能大搖大擺大小聲呢,說什麼沒有他們政府會破產呢,地方政府跟議員也知道這問題,可問題財政拮据,要解決債務還不能沒有他們呢,尤其是一年檢舉破萬次的魔人
arlo1011 wrote:新的記點制度,會造成你如果不小心跟某個吃飽太閒的人發生糾紛,產生恩怨,對方若要存心報復狂跟蹤你狂檢舉你,讓你被吊照簡直輕而易舉,你如果去跟交通單位反應,很抱歉,照常吊照,然後會說你跟他的私人糾紛自己解決,不論用文的用武的都好而且,地方政府會不會乾脆養檢舉魔人製造一堆罰單與吊照讓罰款暴增以便改善財政,這也不是不可能(有魔人一年破萬件,每天都要檢舉三四十件的)我是這麼建議,每位民眾檢舉限制一天三件,針對同一人違規只能檢舉一件,每周針對同一人只能檢舉三件,如此才能杜絕以瘋狂檢舉報復糾紛以及地方政府養職業檢舉魔人的問題 為什麼不是全民遵守交通規則?